2014.07.22 口頭質詢—關注本澳社會服務未來發展

本澳的非牟利社會服務機構,承擔了大量的社會服務工作,與居民共同面對生活上所遇到的問題,在托兒照顧、長者安老、個人及家庭輔導、病患照顧及殘疾復康、防治藥品依賴和問題賭博等多方面,社會服務機構發揮著重要的職能;而未來隨著社會發展的需要,直至2017年本澳將有逾40間新籌設的社會服務設施落成啟用 [1],由特區政府對未來籌設社會服務設施的數量可見,社會服務機構將在本澳繼續發揮重大的作用。

但現時社服機構的資助制度是由上世紀80至90年代所制定的,已經多年沒有修改,致使多年來當局資助社會服務機構時,往往只資助其認可職程編制內的工作人員,並沒有解決社會服務機構長期以來所面對的問題。縱然,當局在今年初調升了社會服務機構的定期津助,但長遠來說這並非長遠及制度化的政策。加上,社會工作局之前在給予本人的質詢回覆中指出,資助制度改革研究將在本年度完成,但現時卻未聞其進度。這無疑妨礙了社會服務機構提升服務素質及開展新增服務,而眾多問題也日益凸顯,如人資、場所及項目資助方式等,亟待引起足夠的重視並落實解決。

另外,本人及其他議員亦曾多次向當局建言,希望當局須儘快就社服工作者之培訓、認證、職程規劃,以及在改善其福利待遇方面進行研究,進而修改現有的相關制度,但卻未有進展。在現時社會服務人資本來就不足的情形下,未來將面對更多的新增服務,對人資的需求會更大,更凸顯解決這問題之迫切性。

爲此,本人提起以下質詢:

  1. 2017年本澳將有逾40間新籌設的社會服務設施落成啟用,而經評估需要1200多名社服工作人員才能滿足需要。請問政府是否有足夠規劃和準備,以協助社會服務機構面對如此龐大的人資需要?
  2. 當局曾稱現正對社服機構進行的資助制度改革研究將在本年度完成,請問其有關的改革制度的具體內容如何?由於定期資助由服務使用者及工作人員津貼兩個部分組成[2],請問政府是否會同時提升這兩個方面的資助?其幅度將達到多少?
  3. 2013年11月社工局在對本人相關質詢的回覆中稱尊重社服機構內部自主權的原則,不會向有關機構僱用的員工直接發放津貼,亦不會為所有人員訂定專有職程 [3]。請問當局認為直接發放津貼及訂定職程會如何對社服機構的內部自主權構成影響?未來當局有什麼有效的措施協助民間社服機構挽留人才?

[1]. 2014年6月19日,濠江日報,A4版,《社工註冊制度將採取先認證後註冊模式》

[2]. 網絡資料,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工作局,《使用者與收入情況》

http://www.ias.gov.mo/wp-content/themes/ias/tw/stat/elder-rept-2004/ch5.htm

[3].  2013年11月20日,社工局回覆議員黃潔貞書面質詢-《就社會服務界人力資源政策的
問題提出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