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6 書面質詢—構建本澳早期療育系統 予發育遲緩幼兒及時治療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發展遲緩幼兒的發生率約為6%-8%,若以澳門2011年年終人口統計,0-4歲組的幼兒有23410人,以此估算全澳約有1400名幼兒可能有發展遲緩的問題,比對澳門現今接受特殊教育和暫托服務,以及於啟聰中心接受服務的幼兒人數359人計,仍有一千幼兒可能潛在發展遲緩的問題而未能接受任何介入服務。[1]
近年來,學者、專家的研究報告中一再證明嬰幼兒教育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嬰兒出生後的前5年是嬰幼兒腦部發展最迅速、最重要的階段。在此關鍵期,若嬰幼兒未受到良好的照顧及教育,嬰幼兒的腦部發展將會受到阻礙。一個不健全的腦部結構對孩子日後在認知、語言、情緒等各方面的學習能力均有影響。特殊教育家更強調早期介入治療對發展遲緩嬰幼兒的重要性,不但能減輕發展遲緩的程度,更能預防未來其他障礙的發生。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是醫學治療的基本原則 。同樣,早期發現、早期療育,也是對身心障礙發展遲緩幼兒最有效的方法。近十幾年來,全球先進國家都將早期介入列為重要教育發展方向。
但是,本澳在針對發展遲緩幼兒治療服務資源十分欠缺,尚未建立起相應的早期療育系統。究其原因,與本澳相關人才缺乏大有關係。社會一直關注的本澳語言治療師嚴重不足的問題至今未能得到改善,聽力、語言發育遲緩、以及自閉症幼兒,都需要語言治療師的專業介入。此外,發展遲緩兒童在肢體動作與認知能力上也會出現諸多限制,早期的物理治療與訓練能夠及時把握兒童生理心理發育的關鍵期,因此,對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的需求也應引起足夠關注。日前,社工局局長容光耀曾透露該局對現時至2017年的社福界人資需求估算時稱,短期内將以外僱方式引進40名3類職業的治療師,以舒緩社會需求。[2]
鑒于本澳發育遲緩幼兒早期療育工作的緊迫需要,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早期療育工作首先需要早期發現,以新生兒先天性雙側重度以上聽障為例,其發生機率約為千分之一,而輕度以上單側或雙側聽障的發生機率 約為千分之3.8,如能儘早發現,及時通報即時提供療育服務,可以幫助孩子發揮最大的潛能,降低障礙的程度。因此,政府有無可能在兒童健保計劃中增加新生兒聽力篩查項目,以儘早發現,提前介入?
二、本澳早期療育人才極度缺乏。短期内社工局將以外僱方式聘請三類治療師,以舒緩復康人才人資緊缺需求。請問,引進三類治療師中,有無適當比例安排與兒童的早期療育有關的相關職位?有無考慮兒童早期療育在社會復康整體計劃中的優先性?
三、早期療育工作涉及到早期發現、通報及轉介、綜合評估、療育服務、追蹤跟進等步驟,並且需為早期療育設立持續療育方案,涉及到醫療、教育以及福利數個體系,爲此迫切需要建立多部門統一規劃協調、各有分工的早療系統。請問政府對此有無設計與計劃?
註解:
- “發展遲緩”是指未滿6嵗的兒童在器官功能、感官知覺、動作平衡、語言溝通、認知學習、社會心理、情緒等發展項目上有一種或數種、或全面的發展速度落後或品質上的異常。[3]
- “早期療育”服務是透過「早期發現」、「早期介入」的措施為0至6歲的幼兒及家庭提供符合其特殊需要的服務,預防或減少兒童成長發展的遲緩情況,減輕家庭在療育過程中的壓力。4
[1] “澳門早期療育先導計劃”,
http://www.mda.org.mo/speechandhearin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4&Itemid=132
[2] 《本澳治療師需增四成人手》(市民日報,2013年11月10日)
3.臺灣行政院全球資訊網http://kids.ey.gov.tw/cp.aspx?n=C66FA6542738574B
4.“早期療育先導計劃”http://www.mda.org.mo/speechandhearin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4&Itemid=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