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6 書面質詢—醫療券實施第六年 政府應規劃長效整體醫療政策
|醫療補貼計劃(醫療券)由2009年實施至今,已進入第六年,坊間對此計劃評價各異。特區政府2009年推出醫療補貼計劃目的:(一) 推廣家庭醫學制度及鼓勵市民重視個人保健;(二) 加強公營醫療實體及私營醫療市場的合作,充分發揮社區醫療資源的作用;(三) 提升社會醫療服務綜合水準多元化的發展 [1]。
關於這一計劃的成效,衛生局局長早前在有關醫療整體規劃的議員質詢中就醫療券問題有過相關評價,他表示,截至2013年,政府已連續錄得八成半居民印券,使用率約九成。八成居民自用於個人保健或診治小病,使用情況理想 [2],顯示當局對醫療券使用情況滿意。
但坊間對醫療券使用情況卻也有另一種聲音,認爲醫療券這幾年以短期補貼計劃實施,缺乏長遠規劃,在實踐中也出現一些問題,政府應適時檢討。
坊間對醫療券應當檢討的問題主要包括:一是醫療券設有使用期限,居民若未能在規定期限內使用,就逾期作廢,為了不“浪費”,就出現不當使用醫療券的情況,諸如居民用醫療券支付診金要高於用現金給付;二是醫療券使用範圍狹窄,只能用於成功加入醫療補貼計劃的私人衛生單位,亦不能夠用於購買藥物及其他醫療用品;此外,醫療券不設找贖,直接或間接影響到醫療費用上漲,使得欲減輕居民經濟負擔的目的並未很好實現。也有私人衛生機構反映,加入醫療券計劃並收取醫療券後,向當局申請相關費用的行政手續過於繁瑣。
本人認爲,醫療補貼計劃已實施六年,社會上已產生了不同的意見,現在應是政府適時進行檢討的時候,能否在這基礎上將之改善,形成更爲長效的醫療政策。本人爲此提出以下質詢:
- 行政會發言人此前稱醫療補貼計劃目前仍然維持一年發放一次的制度,他解釋推出計劃目的並非只是政府給錢看醫生,是涉及本澳整體醫療政策 [3]。如此分析,醫療補貼計劃應是本澳整體醫療政策的一部分,但醫療補貼計劃只是每年由當局考慮是否發放,那麼當局期望醫療補貼計劃,在改善本澳整體醫療服務中發揮什麼作用?
- 一直以來,有意見認為醫療券使用範圍狹窄,相信當局對此應該有所了解和研究。請問當局會否開放醫療券使用範圍,如購買經核准的醫療器材、以至用作支付醫療保險費用等,以強化醫療券的功能?
- 現時醫療補貼計劃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導致很多居民都想盡辦法把醫療券在時限之內使用,但這並非理想的情況。請問當局可會研究設立個人的醫療戶口,把每年醫療補貼計劃的金額直接存入戶口內,並取消使用時限,方便市民有需要時可隨時使用?
[1]. 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2014醫療補貼計劃”
24/04/2014《行政會完成討論《二零一四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2.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就立法會23/V/2013書面質詢之回復
[3]. 2014年4月28日《力報》02版《政府續發600元醫療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