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30 書面質詢—關注新舊巴士服務合同的交接情況

自年前現行的巴士營運模式,被指有違反法律的現象後,坊間一直關注當局的後續跟進工作,並期望當局藉著處理維澳蓮運事件時,一併解決現有巴士營運合同存在的問題。然而當局至今仍未公佈解決問題的方案,令不少居民擔憂本澳巴士服務的前景。

日前運輸工務司司長向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跟進委員會披露,維澳接手公司將採用混合合同模式;並強調新的混合合同有三大好處,一、財務支付與服務評鑑掛鈎,透過獎懲機制激勵營運公司提供更優質服務;二、票款收入屬巴士公司所有,讓營運公司更積極在尖峰時段增開班次疏導乘客;三、設定財政援助上限,保障特區政府的合理開支[1]。如此看來,當局所提出的新巴士服務合同有不少好處。

不過,至今當局仍未對現有巴士服務合同所衍生出來的問題,與以解決。再者,當局在引介現有巴士服務合同時,亦同樣指出現有巴士服務合同有利於本澳巴士服務的發展,但最終問題不斷。故此,當局如何確保現時提出的混合合同,能夠做到有充分的法律依據、提供優質服務及合理使用公帑,這三方面都達到居民的要求,是挽回居民對當局信心的重要一步。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根據當局表示未來的新巴士服務合同,將會以混合式合同出現。請問當局如何確保混合式合同的合法性,不會出現被質疑違法或者再出現瑕疵? 同時,當局如何確保已簽訂現行巴士服務合同的營運商,與新巴士營運商能夠同時以新巴士服務合同進行營運,以保證各營運商的公平,以及糾正原有合約?
  2. 廉署指出現行巴士服務合同中,有巴士公司資產歸屬、調整服務收費等一系列問題,在現時當局的公佈中,上述的問題並未有得到解決,在未來的巴士服務合同中,是否能充分解決已存在的問題?
  3. 當局交通局汪雲表示最重要是保障了政府的低票價政策及跨公司轉乘[2],但以現時居民使用澳門通,在一小時內轉乘巴士可以享受免車資轉乘的優惠。在未來的新合約下,車資將歸巴士公司所有,請問當局如何處理上述的情況,因若不對轉乘進行補貼,將會損害被轉乘的巴士公司的利益;若進行補貼,當局又如何監測公帑的合理使用?

[1]. 2014年5月28日,澳門日報,B06版,維澳新合同有獎有罰

[2]. 2014年5月28日,澳門日報,B06版,維澳新合同有獎有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