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7 書面質詢—促立法打擊醫暴行為
|日前,本澳共20個本地醫護團體聯合刊登嚴正聲明,強烈譴責對醫護人員施以暴力威嚇[1]。及後,報章消息指出醫護人員所受到的職場暴力問題,正打擊醫護人員的士氣,以至衝擊了行業人資的穩定性[2]。現時本澳醫療人力資源短缺,對醫護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加,社會應當注意保護醫護人員的尊嚴和應有的權益。因此,當局有需要檢討現行的情況,並立法保障醫護人員職業環境的安全。
據世界衛生組織2012年的報告顯示,全球超過一半以上醫護人員遭遇過醫院暴力傷害,可能影響醫療品質與醫護人員留任意願,嚴重威脅醫療服務體系,呼籲各國重視 [3]。雖然,本澳醫護人員遭受嚴重身體暴力傷害的例數不多,但遭受語言上的謾罵、羞辱、威脅、恐嚇、騷擾及碰撞等對醫護人員構成威脅的職場暴力,卻是時有發生。
醫護人員當遭受暴力對待後,最常見的壓力反應是心煩、疲倦乏力感、挫折感、缺乏耐性及害怕,對工作的情緒、效率及集中力都會構成影響;嚴重的暴力事件,甚至會妨礙醫療機構的運作。因此,這些暴力行為不單打擊了醫護人員的氣士,更影響接受治療的居民。醫療場所是一個救死扶傷的場所,與眾多居民的生命及健康息息相關,任何暴力的事件都會嚴重影響他人的生命及健康,防範醫暴的發生顯示有其必要性。
審視世界各國在處理醫暴問題上都有專門的規定,例如新加坡、美國、加拿大及澳洲等地,對於出現在醫療場所的暴力行為都有專門的規定。香港法律規定:“對在醫院內使用可能令他人厭惡或煩擾的言語或作出不雅或影響秩序的行為的人士作出檢控,除罰金外,亦有可能判監禁。”[4]。台灣法規規定:“只要妨礙醫療業務的執行、危害醫療安全、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者,將可能面臨罰鍰,而觸犯刑事責任者,更可能被判刑。”[5]。
在相較之言,本澳仍然依賴一般法律來規範和保障醫護場所和業界的安全,明顯這樣的支援和保障是不足夠的,亦難以減輕醫護人員的壓力,讓醫護人員安心工作,當局有必要更積極保障醫護場所和從業員的職業環境安全。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 當醫暴問題出現時,請問當局現時如何處理及協助醫護人員面對醫暴問題的影響?當中是否存在不足?
- 醫暴行為直接影響醫護服務質量及從業的意願,近年國際上出現醫護人資短缺,為保障醫護隊伍的構建,台灣、香港及世界多國都採取了專門立法的手段,來保護醫護人員及支持建立<正向工作環境>。請問當局會否考慮仿傚其他地區,透過立法阻止醫暴行為發生及加大對醫護人員的保護?
[1].2014年6月20日,澳門日報,B06版
[2].2014年6月30日,澳門日報,B06版
[3].世界衛生組織網頁,「New Research shows workplace violence threatens health services」
http://www.who.int/mediacentre/news/releases/release37/en/
[4].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例-第113A章》,《醫院管理局附例》,第7條C及D
[5].台灣,《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