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2 書面質詢—促重新考慮石排灣新街市經營模式的合理性

自石排灣公屋群落成以來,“買餸難”和“食飯難”一直困擾當區居民,加上氹仔現有街市規模較少,不少居民需要跨區至澳門買餸。以往有大量意見認為石排灣需要傳統街市,而非新型超市。經社會的爭取後,近日政府表示將計劃在剛完工的石排灣綜合市場加入具有傳統街市銷售鮮活食品的特色,亦會增設熟食區及二十四小時自助販賣區 [1]。然而,相關設施仍然會外判予單一承租者經營,同時允許該承租人分判租予其他商戶攤販 [2]。而當局新公佈的『外判予單一承租者經營後,許可分租或合作經營』的做法,根本沒有改變石排灣綜合市場的本質,只會做成“假開放,真壟斷”的結果。

以往本澳各區街市均由政府管理監督,局方承擔著管理人的角色,由於分租給不同類型的個體攤販經營,貨品選擇多元,競爭者眾多,商品價格將受市場機制所調節。而石排灣公屋群的居民結構,多以基層及弱勢為主,居民希望買到“又抵又新鮮的餸”。未來若將相關設施外判予單一承租者,規範分租和管理的權利會落入承租人手上,租金價格及租戶類型將由承租人決定,政府將難以規範租金定價,恐怕相關金額會轉移到消費者身上,抬高商品的價格;此外,承租人亦可以控制分判攤販的種類,甚至指定分判攤販,多元化最終只會成為空話。

參考鄰近香港領展(即過去的領匯)的情況,雖然街市外判管理經營後,環境管理有所改善,但其租金價格不斷上升,連帶街市物價都提高,更指其控制入場商戶,做成居民無得揀的情況,故出現了不少反對的聲音。以上提及有關領匯的情況,值得本澳借鑒,當局必須避免有關情況在本澳發生。

事實上,石排灣現存一家連鎖超市、一家蔬果和凍肉店鋪,同樣是缺乏競爭者,一直為居民所垢病 [3],當局現時的做法令人質疑只是為了減低自身的管理責任,未有考慮當區居民的實際需要,本人認為政府對於把石排灣街市『外判予單一承租者』經營的做法需要三思,要充分考慮其合理性。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請問當局基於什麼原因把石排灣街市批給單一承租人?其具體批給要求是什麼?
  2. 對於石排灣街市的規劃,無論是過去綜合街市計劃,還是現時批給單一承租人後,容許分租引入鮮活、熟食及自助販賣區的計劃,當局都只計劃批給單一承租人。這樣的做法只會做成“假開放,真壟斷”。請問當局如何讓計劃不變成市場被壟斷?如何確保回應居民能以合理價格獲得服務及商品,以減低該區居民的生活負擔?
  3. 若當局一意孤行把石排灣街市批給單一承租人,請問政府未來將扮演什麼角色?現時的有關規管街市的相關條例是否適用?

[1]. 2016年7月20日,《石排灣街市增熟食及自販區》,澳門日報A03版。

[2]. 同註1。

[3]. 2016年6月2日,《石排灣居民求傳統街市》,澳門日報A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