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3 家暴立法婦聯功不可沒
|早於十年前,婦聯總會積極推動社會關注家庭暴力問題,時刻審視屬下受虐婦女庇護中心的服務情況,多渠道向當局反映切合社會實況的意見。十年過後,“家暴法”終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並於今年十月生效,意味婦聯的努力終見成效。“家暴法”立法工作雖然反覆,較最初法案作了大方向調整,但已凝聚各方意見,民間拭目以待。
強化社區支援網絡
婦聯勵苑受虐婦女庇護中心於○五年七月正式投入服務,為受虐婦兒提供短期庇護服務,暫脫困局。除承辦實質的庇護服務,繼續透過時任立法議員兼婦聯副理事長容永恩,以及婦聯負責人,在議會、各種公開場合及會務工作上,倡議通過社區與家庭支援服務,為潛在家暴危機的家庭提供協助,並以立法手段保障受虐婦女,消除家暴。
因應家暴個案出現不斷循環現象,婦聯建議訂立有關法例,阻止施虐者的騷擾行為,減少家暴問題蔓延,包括爭取設立男士輔導服務,施虐者強制輔導服務,增加對施虐者警戒措施,譴責屢犯者甚至予刑事處分,強化社區支援網絡等措施,以及設立專責的公共部門,明確求助指引,支援有需要的家庭可以及早求助、化解危機。並藉每年的“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活動,透過媒體宣傳,促請通過社區與家庭支援服務,為潛在家暴危機的家庭提供協助。並以立法手段保障受虐婦女,構建全方位的支援網絡,幫助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
推動立法已足十年
因應婦女求助熱線和入住婦女數字上升,婦聯勵苑呼籲設立更多家暴防治服務,包括為受虐婦女提供中途宿舍,強化通報機制,增加施虐者輔導服務。時任立法議員容永恩並在議會上作了書面質詢稱,在行政體中未有具體清晰的接觸以及處理家暴個案的工作指引,在家暴刑事化的工作中,需考慮給予受虐者法律援助,對施虐者採取強制性輔導計劃,以及加強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希望政府當局在草擬家暴立法時引入“保護令”制度,加強部門間的統籌協調,以至建立完備的防治服務網絡。
○八年十二月,婦聯向社工局遞交家庭暴力立法建議書,期望政府從立法層面加強對家庭暴力受虐者的保障。令人鼓舞的是,這些建議在數月後實施的“家暴法”中將得到體現。
法務局與社工局於一四年就家暴法立法情況到婦聯作詳細介紹。同年《家庭暴力防治法》完成草案,並提交立法會。
法案着重預防為主
自去年初《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法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後,現任立法議員、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再次就立法工作表態,關注政府培訓前線人員的工作。並建議當局加強宣傳“家暴法”內容,鼓勵受家暴者站出來舉報,對施暴者起阻嚇作用。去年十一月社工局開通家暴求助熱線,黃潔貞促加強支援有需要人士,應透過普法做好防治工作;其次是懲治,藉教育輔導或懲處施虐者,改變暴力態度及行為。
黃潔貞於今年初指出,“家暴法”法案新文本調整了大方向,料社會將更加接受,認為法案着重預防為主,政府未來需加強普及法律工作。她有感立法工作反覆,建議政府加強事前的法律協議,諮詢時除聽業界、團體、有關人士意見外,也要了解各界的法律層面意見,避免走彎路。
(2016.06.03 澳門日報B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