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3 議員冀消保法修訂案速交立會

特首指有人“平買貴賣”豬肉,但解決方法為何?說好的修改“消保法”、立“反壟斷法”(公平競爭法)何時成真?議員黃潔貞對立法進度感失望,希望政府盡快交“消保法”修訂案,以便在今屆立法會期內完成審議。至於“反壟斷”立法,她“打定輸數”,相信會期內難成真。

分拆法案引致延誤

本澳消費者委員會向來被指“冇牙老虎”,負責檢討保護消費者權益法律的工作小組(成員包括法務局、民署及消委會),二○一四年中諮詢公衆,並於去年二月發佈諮詢總結報告。當中不少意見支持立法規範濫用市場優勢、聯合定價、囤積行為,報告亦指政府認同立法監管上述內容,消委會冀“冇牙老虎”變“球證”。

修訂“消保法”原承諾可於去年進入立法程序,惜去年底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在立法會提到,因兩者屬不同法律規範,決定分拆“反壟斷”內容與修訂“消保法”,已完成草擬“消保法”修訂案,爭取今年首季在行政範疇完成立法。但現已到五月,“消保法”修訂案仍未見蹤影,特首揭“平買貴賣”,卻未有交代後續工作。

黃潔貞猜測,政府要將兩法內容分開,故拖慢了工作。根據政府表述,修訂“消保法”只會包括保障消費者的資訊權、規範新興消費模式、禁止不正當營商行為,以及健全解決消費爭議機制四方面內容,打擊濫用市場優勢、聯合定價等相信屬“反壟斷法”。

 

消委會增監管職能

黃潔貞承認分開立法“有好有唔好”。即使修改“消保法”、增加了資訊透明度,若“反壟斷法”未能跟上進度,沒有法例監管不公平交易行為,則公衆知悉權恐對打擊聯合定價的作用不大。好的方面是,修法涉及規範新興消費模式、解決消費爭議機制、規範不正當營商行為、增加消委會監管職能等,可一定程度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改變現時消委會的被動尷尬處境,“雖未盡完善,但好過停喺度。”

冀兩法能同步進行

今屆立法會期僅餘一年多,不知“消保法”修訂案會於年中還是年底呈交。黃潔貞坦言不願看到文本成廢案,若法案立法技術、覆蓋面足夠,議員希望會期內可完成細則審議,從而落實修法。

她主張,修訂“消保法”、立“反壟斷法”應盡量同步。惟現時連“消保法”修訂案亦未見影,拖慢了整個立法進度。“照呢個進度我真係唔樂觀,公平競爭法應該唔會喺會期內立到,呢個係比較失望。”她不希望浪費過往諮詢工作及總結的成果,主張“反壟斷法”應在原諮詢基礎上深化,諮詢專業意見,盡快訂定一個適合澳門的公平競爭法案。

(2016..05.03  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