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8 書面質詢—促落實七幅公屋土地的規劃發展
|政府早在二零一四年已經劃定了路氹西側,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慕拉士發電廠,氹仔治安警海島警務廳,祐漢原舊諮委辦事處和林茂塘A及F地段,這七個地段用作興建公屋,預計能興建約四千六百個公屋單位。其中漁翁街發電廠現址和氹仔體育路奧林匹克游泳館東面停車場,計劃可提供二千多個公屋單位;另一幅位於氹仔西側的土地,可興建約二千個單位。
然而,當局對於這四千六百個公屋單位的興建及規劃,一直未能落實,更不用說何時動工及完工。當局在去年10月回覆議員質詢時,指有關土地需先行安排相關政府部門遷出 [1],到12月施政辯論時,局方回應有些土地仍在進行相關規劃條件圖階段;有些土地法律程序及前期工作。而日前傳媒就有關三幅土地要待政府部門及機構搬遷後,才能興建公屋的問題向工務局查詢,但工務局沒有正面回應,僅透露該地段已完成規劃條件圖草案,短期內將公示及聽取城規會的意見。不過,傳媒向在該處辦工的政府部門查詢後,指相關部門至今未收到搬遷指示;連祐漢原舊諮委辦事處,即現時社團辦事處的情況亦相同 [2]。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 當局一直指公屋短期發展目標的七幅土地共四千六百個公屋單位,請問當局在兩年過去後,能否公佈各項目的興建進度規劃,以及有關公屋單位可於何時落成?
- 當局在回應七幅待建公屋的土地時,指部分土地要在政府部門及機構搬遷後才能興建,但報導指在有關土地辦公的政府部門及機構指一直未有收到要求搬遷的指示,請問當局有關成因為何?何時會發出搬遷指示收回土地?
- 現時林茂塘有兩幅土地,已圍起並指明為政府用地,請問當局何時才會動工建屋?如短期內未能動工可否考慮開放作為臨時停車場,解決當區車位不足的問題,充分利用土地資源?
[1].1172/V/2015書面質詢回覆
[2].2016年4月5日,澳門日報,A01版,4,600單位等到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