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9 黃潔貞倡立法保障哺母乳
|世界衛生組織認為,母乳是嬰兒健康成長及發展的理想食物,餵母乳也是完整生產過程的一部分,對母親的健康也有重要意義,母乳是嬰兒營養的完整來源,而且嬰兒易於消化。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促請當局完善本地的母乳餵哺環境,完善本澳母乳餵哺政策的相關法規。
持續餵哺僅兩成多
事實上,母乳還可減少過敏、減少乳糜瀉、糖尿病及嬰兒猝死症的風險。對母親本身亦有助子宮收縮,減少乳癌、重性憂鬱障礙及骨質疏鬆症風險,也可以增進母子鏈結等優點。
黃潔貞指出,近年本澳衛生局表示一直致力推動母乳餵哺工作,據衛生中心母乳餵哺狀況紀錄,本澳母乳餵哺率由○三年的百分之五十五,提升至一四年的百分之八十八點七三,推廣成效顯著。但數據顯示,一四年曾餵哺母乳的人數達八成多,與○三年相比提升了百分之三十三點七三。但持續餵哺母乳六個月的比率仍然祇有兩成多,反映本澳祇在推廣母乳餵哺上成效顯著,但對於確保持續餵哺母乳上卻成效不彰。對於專家建議“在出生後一小時即可哺餵母乳,前六個月祇餵母乳,之後餵母乳以及適合小孩年齡的副食品,一直到二歲為止。”,仍存差距。
黃潔貞指出,有母乳媽媽反映,儘管母乳餵養有很多的優點,但母親決定是否要餵母乳時都會受社會支持、社會接納及個人健康等因素影響。在社會支持上,本澳仍存在不足。對於在職母親來說,祇有公職部門才有法規保障上班時提供餵奶鐘,私人機構缺乏法規保障,未能為母乳餵哺提供友善的環境,令本澳有意持續餵哺母乳比率偏低。她亦指出,目前本澳設有哺乳室的場所寥寥可數,出外時要找到一間較舒適的哺乳室也很困難。
婦女上班享餵奶鐘
因此,黃潔貞促請當局有必要透過立法方式,仿效外地做法,規定根據公共場所面積必須設有相應面積的哺育室,以及明確規定哺乳室的設備要求,切實把上班時婦女應享有餵奶鐘的條款,加入《勞動關係法》中,從法律層面保障母親餵哺母乳的權利,並加強社區的宣教工作,營造友善的餵哺母乳環境,從而提升本澳持續餵哺母乳的比率。
她亦提到近年婦聯屬下的中心及托兒所亦逐步設立哺育室,並於去年在托兒所為飲用母乳的幼兒提供協助,令幼兒可以持續飲用母乳及支援餵哺母乳媽媽。
2015.02.09 澳門日報 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