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2 去年逾18萬宗咪錶位違泊 當局擬加車輛移走存放費

就議員黃潔貞口頭質詢指出,現行法律處罰車輛長期違泊的阻嚇力有限,政府又無法拖吊全部被鎖車輛,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認同,現行《公共服務泊車規章》中,車輛違泊咪錶泊車位的罰則確實較低,政府著手檢視及調升罰金,以提高阻嚇力度。擬調升車輛移走及存放等費用,爭取今年第二季定案。

撤咪錶位四宗獲批

黃潔貞指出,有些商舖為了營運,會向政府申請取消門外的咪錶位,又或自行霸佔,也有些政府部門徵用咪錶位,佔用了公共資源,減少咪錶位數目。羅立文指出,去年有卅六宗申請,要求取消泊車位的咪錶,但只有四宗獲批。交通局長林衍新補充,該局會按商舖的建築圖則、使用准照上的用途,去決定是否批准商舖取消門前咪錶,要容許汽車出入才有機會獲批,否則一般會否決。林衍新稱,加強違泊打擊、巡查,新一期咪錶合同快將開標,會要求加設電子化監控手段。

電子化監控咪錶位

羅立文說,直至去年,政府部門街道留用車位共有三百五十個,其中運輸工務範疇佔廿一個,已指示屬下部門減少及善用留用車位,減少政府車。運輸工務部門現亦只佔用廿一個公共停車場的車位。

就亞馬喇停車場有大量電單車泊位六年多來長期“曬蓆”無人用,羅司稱該泊位層承受壓力有限,不能改建成私家車泊位層。會聯同治安警多做宣傳,增加使用率。

治安警稱,去年警方檢控了十八萬五千多宗咪錶位違泊(即每月一萬多宗),當中鎖車八千四百多宗,吊車一千多宗,未來會加強違泊檢控。

2016.02.02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