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7 黃潔貞:15醫療專業不應一刀切
|《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諮詢由十五個專業都要考試實習,轉軚至全部專業有可能豁免。議員黃潔貞認為,實習的豁免應取決於原實習場所是否符標準要求,而非由是否本地畢業定論,各專業情況不一,不宜一概而論。
原實習達標應免
黃潔貞表示,護士界在首次諮詢時提出反議,源於本地護理學士課程所規定的實習時數,已超出認證制度的要求時數,會被理解為多次重複實習。“除非你提實習要求同項目有別於我喺校內嘅,有差異的話,以護理計,估計會接受實習。但如果已經優於你嘅情況下,叫我再實習,原因喺邊度?”強調並非無標準,在符合醫療專業委員會的規定下豁免實習合情合理,相信豁免已達標人員實習,可加快醫護新鮮人進入職場,且每個醫療機構亦有自身的評核制度。在考核方面,她稱可接受設考試,但要清晰門檻,讓公眾知道公平公正及合理性。
依上述原則,是否代表包括中醫等本地畢業的醫護人員均可豁免實習?黃潔貞指,外地回澳畢業生須適應澳門醫療體系或醫學用語,不過豁免實習的標準不應取決於是否在本地畢業,而是實習機構是否獲認可,且十五個專業情況不同,不能劃一標準。委員會須檢視外地生的實習場所是否符合澳門標準,以及人員是否瞭解澳門醫療體系情況。另外,有些專業出於本澳的制約問題未能在澳實習,“如物理治療方面亦有提出,若澳門不能提供相應的實習場所及機會,但在外地能做到,與澳門差異亦不大,相信豁免亦講得通。”主張不能所有專業一刀切。
不擔心專業自主
制訂豁免考試及實習標準的專業資格評審組由相關專業的人員組成,亦引起過份專業自主、“圍內話曬事”的質疑。黃潔貞認為,醫療專業委員會成員來自各團體單位,熟悉行內情況,專業資格評審組制定整個標準指引,委員會按指引做,只要規定夠清晰,便不存在過於專業自主,“因為大家都係按照法例去做,如果佢要否定某一樣嘢時,都要有法可依,而非個人決定。”即使是某個專業的專業資格評審組,亦是由不同團體人士組成,不擔心自主性過大。
2015.10.07 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