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9 黃潔貞冀巴士合同撥亂反正
|立法議員黃潔貞認為,政府將於短期內與澳巴簽署新合同,有助政府增加對巴士營運商的監督力。但要全面去除原合同的瑕疵,必須盡快與新福利完成商討轉約,及早讓巴士合同“撥亂反正”,讓各巴士公司公平地營運,更好監督巴士公司及改善服務質素。
新巴模式尙餘三年
黃潔貞指出,二○一三年十一月廉署公佈《關於“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投訴的調查及分析報告》至今已接近兩年,但政府仍未糾正與兩巴的合約;新巴士服務模式由二○一一年八月起實行,至二○一八年到期的新巴士服務模式,祇剩下三年。
因此,政府必須抓緊時間,制訂處理相關問題的時間表,將被廉署報告指為“違法”的巴士服務合同撥亂反正,統一全部各巴士公司的合同,一致地落實相關的監督機制,如已在“新時代巴士合同”上實行的財政援助與服務評鑑掛鈎、設定財政援助上限、按規定成本營運,承批公司須依法每年對外公佈財政狀況,政府可派駐代表跟進承批公司的營運,在合同消滅時政府可按法例規定對承批公司財政進行歸屬等,更好地保障公共利益。
處事被動難有信心
黃潔貞關注當局未能與全部巴士公司達成共識,顯示當局在相關問題上十分被動,無法給予居民信心。促請當局盡快與相關經營實體解決分歧,早日達成共識,讓舊巴士合同盡快轉約,體現公平。當局亦要確保未來轉約後,巴士服務能滿足居民的需求,在班次調動和發車安排上,讓巴士公司有更大的彈性,共同合力讓本澳公交服務重拾正軌。
2015.09.09 澳門日報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