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7 黃潔貞促修法遏家傭亂象
|本澳家傭市場亂象頻生,主因之一是部分人以旅客身份入境轉為外傭工作,議員黃潔貞表示,政府早於去年已承諾堵塞漏洞,惟事過一年多漏洞依舊存在,她促請當局與出入境部門商討,修改有關條例,盡快堵塞漏洞。並盡快修改《聘用外地僱員法》及《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制度》,加以規範。
旅客身份來澳搵工
黃潔貞表示,本澳家傭市場問題不斷,家傭的服務質素及技能水平越來越沒有保證,加上本澳相關法律滯後、政府規管不力,導致本地家傭市場亂象頻生,如“揀工”、“博炒”、以旅客身份來澳“搵工”以及“貨不對辦”等,困擾著不少家庭。
政府有意透過修改法律,規定外傭必須經由職業介紹所輸入。黃潔貞認同,《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制度》實施逾二十年,已不合時宜,現時職介所規管失效。惟勞工局二○一一年諮詢後,去年提交社協討論,至今未有下文。她重申家傭市場亂象頻生,主因之一是旅客入境後可轉作家傭,建議政府先修改較易落實的出入境條例,堵塞漏洞。
此外,當局曾表示未來修改《聘用外地僱員法》時,將規範非專業外地僱員及外地家傭需經職業介紹所招募,讓職介所按規定輸入有關外地僱員。但不少僱主反映局方現時對職介所的規管不足,令僱主對職介所失去信心,擔心未來職介所不承擔其義務。她質詢當局如何保證職介所不會再出現不規範的行為,以及保證輸澳家傭的技能、身心健康及職業操守等符合僱主要求?
倡獨立制訂家傭法
她並指出,企業外僱與家傭在工作性質,其僱主的聘請目的與背景都有明顯的區別,但同時由《聘用外地僱員法》作出規管,明顯難以平衡外傭與僱主的權利與義務。再者,報酬平等是《聘用外地僱員法》的原則,若政府未來將把最低工資有關規定推行至全澳各行業時,屬《聘用外地僱員法》規管範疇的家務工作僱員,亦會納入保障內,屆時一般家傭僱主根本無法承擔。質詢當局會否考慮把聘用外地家傭的規範,從《聘用外地僱員法》中抽出,獨立訂定法規?
2015.08.27澳門日報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