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12產假薪酬補貼即將屆滿 黃潔貞問後續安排

黃潔貞議員表示,修改《勞動關係法》七項內容於二0二0年五月十五日正式生效,當中將有薪產假從五十六天提升至七十天,回應了社會長久以來的訴求。同時,法律修訂時亦建立了相關過渡規定,提供《產假薪酬補貼措施》,三年內由政府補貼新增的十四天產假薪酬,這一措施在提升僱員勞動權益的同時,對促進和諧勞動關係,減低不少中小微企業的經營負擔有非常積極的作用。

 然而,法律修訂至今即將屆滿三年,有關薪酬補貼是否能得以延續受到社會關注。雖然法律規定三年期間屆滿後進行檢討,同時政府曾在去年底回應本人的質詢時指,社保障基金會全力協助提供產假薪酬補貼措施執行數據及其他一系列所需資料,積極配合相關職能範疇進行檢討工作,但到底進度為何,現階段仍不得而知。

 對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產假薪酬補貼措施》對於鼓勵僱主支持家庭友善有積極的作用,有關補貼方式亦為未來研究更多家庭友善措施法制化的重要參考。現時距離三年屆滿期僅剩約三個月時間,請問當局會否延續《產假薪酬補貼措施》,趕及在三年期屆滿後,即時順利延續至新一階段的補貼措施,一方面繼續平衡勞資雙方權益,同時亦避免因中間出現「空檔期」對部份孕婦或僱主造成不便?

 二、近年,本澳出生率持續下降,社會一直期望透過更完善的家庭友善措施提高家庭生育誘因。請問相關部門能否從鼓勵生育的政策方向出發,配合產假補貼的三年檢討期,以法律作主導,補貼為輔助的方式,同步對產假天數及其他家庭友善措施進行檢討與修訂,藉此落實《澳門婦女發展目標規劃(二0一九─二0二五年)》中,在二0二三年至二0二五年「統一公共部門與私營機構的產假數目」,以及研究在私營機構實施法定「家事假期」可行性的長期目標?

取自2023年3月12日華僑報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