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3黃潔貞問都巿更新立法時間表

本澳舊區存在大量殘危樓宇亟待都更重建,隨著時間推移居住環境愈見惡化。近期祐漢新邨群樓,新美安大廈等因防疫措施被列為「紅黃碼區」,令這些舊區殘危樓宇的居住狀況再次走入大眾的眼簾,除了居住密度高,大廈整體欠缺維修保養,衛生環境亦十分惡劣,引起廣泛關注。雖然近年在政府主導下各項都更工作有序展開,居民亦持續配合與等待相關方案出台,但始終仍未有具體時間表。為此,立法議員黃潔貞問《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立法時間表,以及城市總體規劃諮詢總結報告進度。

黃潔貞指出:雖然舊區都更問題逼在眉睫,但作為負責就有關事宜發表意見、開展研究及提出方案的都市更新委員會卻長期缺乏召開會議討論相關議題,這令社會以及委員會成員都感到疑惑。根據設立都市更新委員的行政法規規定,委員會每年需舉行6次平常會議,但除了2016及2017年,當局近4年來的會議召開次數均未能達到規定,2020年甚至僅得1次會議召開。即使近年政府在都更工作上有不少進展,包括完成「祐漢7幢樓群」調研報告與《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的公開諮詢,成立由政府全資擁有的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開展暫住房興建等多項工作,但在工作過程當中倘若缺乏諮詢組織反映意見,將難以全面反映社會各階層的意見。

另一方面,與都市更新工作密切相關的《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編製工作同樣受到社會關注。雖然當局已先後公布相關諮詢總結報告,但最終的修訂與編製結果如何,仍未有相關消息公布。當中,總體規劃的編制除了會影響後續分區詳細規劃工作,一旦延誤無法同步配合都更工作開展,亦可能對未來分區功能產生影響,對未來都更工作尤為重要。

對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由於現時都市更新委員長期未能根據相關行政法規召開足夠次數的全體會議,無疑會對都更工作產生負面影響。適逢都市更新委員換屆在即,請問當局能否藉此機會對都更會的存續、定位、功能等提供更明確的指引,讓未來委員會更好協助政府制訂都更相關政策?

二、根據《城市規劃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諮詢總結報告公布後會送交城規會於60日內發表意見,之後再90日內,工務局會對居民及城規會意見進行綜合分析,編製最終報告呈交特區政府按法定程序進行後續工作,按上述日子計算,現階段理應已完成最終報告。請問有關工作的進度如何?

三、政府在去年5月底公布《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請問當局現時的立法進程及訂定立法時間表如何?

取自2021年11月3日市民日報P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