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28黃潔貞籲交代人體器官跨境轉運

議員黃潔貞表示,行政長官近日與內地人體器官捐獻移植委員會主任黃潔夫會面,雙方就內地的器官捐贈及移植,以及澳門居民在內地接受移植手術等情況交流,並表達了意見。回顧當局在一六年已頒佈有關腦死亡標準、規則和判定指引,以及人體組織或器官摘取及移植活動指引,但除了一六年在本澳開展過一宗施行的親屬活體腎臟移植手術後,在實踐方面未有進一步的進展。

她提出書面質詢,指本澳一七年已加入國家人體器官共用與分配,但至去年第四季當局在回覆她的質詢時仍然表示”尚需解決人體器官跨境轉運問題”。她要求當局交代至今有關工作進展為何?問題是否已經解決?適逢行政長官最近在會見黃潔夫時提到,”現階段適宜做好宣導工作,讓居民能對器官捐贈及移植有認知”。對此,當局未來相關宣傳工作,特別是在提升器官捐贈登記人數方面上有何規劃?

另外,現時本澳僅完成過一宗活體腎臟移植手術案例,當局過去表示正積極培訓器官移植團隊,包括會到內地接受肝臟移植手術培訓,相關成果為何,現階段是否已完整具備相關器官移植技術?同時未來有否進行其他器官移植手術的規劃?

取自2021年6月28日澳門日報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