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黃潔貞倡組專門小組防性侵案
|立法議員黃潔貞強烈譴責非禮女學生的本澳男子,直指涉案男子跟蹤並性侵受害者的行為令人髮指,嚴重影響本澳治安環境;同時她關注近日接連發生多宗性侵案件,且當中不少涉及未成年人,引起社會關注及家長擔憂,她認為這些個案為社會帶來極為負面的氛圍,建議政府加強巡邏並發揮社區警務及校園合作機制,持續深化防罪教育;因應近期情況加劇,促請各相關部門組織專門工作小組,共同探討如何加強打擊和預防性侵案件,及研究調整法律刑幅下限及罰則。
黃潔貞續指,今次事件中的受害女學生,在事件發生前已察覺異樣,並懂得加以防範,雖然未能完全避免不幸事件的發生;而事發時,受害人勇敢呼叫,以嚇退加害者,說明強化未成年人預防意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請政府持續透過學校及社區向未成年人及家長進行相關的宣傳教育,並向兒童及青少年教導防衛技巧,以更好地保護自身安全。
她建議當局可以適當加強巡邏,發揮社區警務及持續進行警校合作,讓社會監督結合警方執法,提升阻嚇力。長遠而言,可研究聯合司法機關、社會工作局、衛生局及教青局等單位,從司法程序、執法過程、受害者支援、加害者輔導、宣傳教育等多方面,全面檢討本澳在打擊和預防性犯罪案件的不足,更需要特別針對近期的性侵案件進行探討和研判,分析近期性侵案件頻生的特點,之後再作針對性的部署。例如規範教育機構從業人員要提交刑事記錄(俗稱行為紙),讓市民感受到政府保護婦女兒童的決心。
黃潔貞指出,近日多宗性侵案件,社會質疑法律刑罰不高,更有市民指這類案件最終的判刑天數少,部分只以罰款了事,阻嚇力不足。事實上,自2017年《刑法典》修法後,大部分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罪行的刑幅都有所提升,對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性騷擾可處最高3年徒刑,對比《刑法典》的整體刑幅而言,其實並不算低。為了回應社會的質疑,以及近年性侵案件出現上升的趨勢,建議研究提升相關罪名的刑幅下限、取消罰金,以及不可以金代刑。
取自2020年11月2日市民日報P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