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2加強私托監管 保護兒童成長
|近日,網上流傳有幼兒懷疑在非受資助托兒所(即俗稱的私托)受傷事件,即使有關個案仍在調查當中,但任何傷害兒童的行為都是不能接受的,應予以強烈譴責。
雖然當局指現時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未能進一步回應,但消息於網絡流傳後隨即有相關托兒所的家長向本人聯繫,表示未有清晰資訊,對子女的安全表達擔心;而社會亦關注托兒所發生如虐兒這些突發事件時,其通報規則、流則、時間、人員處理等指引措施為何?本人認為當局有必要向外界清晰交待;並藉今次事件的發生,檢視已有的指引及監管措施是否足夠,讓家長安心。
同時,相比起受資助托兒所因受政府補貼,當局能有更大的監管力度與方法,私托雖然受《社會服務設施發牌制度》所規範,但違犯相關法律時,只有200至20,000元澳門幣之間的罰款,部分情況亦未有處罰機制,亦鮮有聽到相關處罰個案。舉例而言,早前有私托突然結束營業,相關法律並未能處理有關情況,法律的監管力度明顯不足,令這些子女入讀私托的家長們缺乏保障。由於相關制度訂立至今已超過三十年,本人建議當局應對有關制度進行檢討,加大對私托的監管,更好地保護幼童成長。
另外,也有家長反映在疫情之下受資助托兒所入托受到限制,未能成功申請到友善措施又需要上班工作,無奈之下只能讓子女入讀私托。今次發生疑似虐兒事件,加上全面復托無期,她們都感到十分擔憂及徬徨。因此,本人期望當局可逐步提升現有受資助托兒所友善措施的名額,並適時公佈復托時間表,讓家長安心之餘又能早作準備。
取自2020年9月2日力報C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