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5家庭暴力立案增,調解與宣傳化解糾紛

  近日,司法警察局公佈去年開立各類刑事案件超過一萬五千多宗,較前年上升約一成。當中值得注意的是,司警去年共處理一百○七宗涉及家暴案件,經深入調查後,其中十七宗以家庭暴力罪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較一八年增加十四宗。本人認為家暴案件偵辦數字的增加,顯示居民對家暴的求助意識上升,以及當局對於家暴案件偵查與搜證工作的進步。在《預防與打擊家庭暴力法》實施超過三年後,整個預防與打擊機制在社會中運作漸趨成熟。

  然而,當局同時提到個別事主無法正確與警方詳述案情,幸有被害人與鄰居主動提供線索,才令家暴成案率上升,反映潛在性與隱蔽性家暴行為仍值得正視。而以往本人亦曾接觸過不少家暴個案歷經長達數年甚至更久的施虐行為才被揭發,所謂“家醜不出外傳”的傳統觀念仍影響住部分家庭。因此,在此促請當局一方面要加強普法工作,向婦女及大眾宣傳自身擁有的法律權利和保護,以及舉報自身或身邊出現的家暴行為。另一方面,現時社工局與民間團體、社服機構有家暴事件通報機制,當局應善用這些民間力量在社區上發揮的功能,繼續支持團體開展更多預防家庭暴力的社區活動,令一些潛在個案或隱性家暴受害者可透過社團協助,及早發現和介入;以及協助民間團體開展家事調解服務,特別是提供更多的法律、技術及資源作支撐,以實際行動鼓勵社會透過溝通、協商解決家庭問題,將家庭糾紛化解於微時,避免一些潛在性個案進一步演變成真正的家庭暴力,全民攜手共同達致家庭零暴力的目標。

取自2020年1月15日力報C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