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9.19黃潔貞關注心理行業與服務發展
|立法會議員黃潔貞九月六日提書面質詢,全文如下:
近年自殺率上升、校園欺凌個案、以及特殊需要兒童的增加等,令社會對心理服務的需求有所增加;加上,近年心理專業範疇的執業環境及註冊制度出現變化,提升了心理專業人員的權利與義務,對他們的責任也有所增加。
然而,本人就收到不少心理治療師反映,在他們現時承擔的義務與責任增加的同時,希望得到當局重視,避免窒礙行業的專業發展與服務質量。其中,有業界反映目前坊間出現有人士使用醫療專業的相關名稱,避開心理「治療」,使用「訓練」代替,衛生局牌照科卻表示「訓練」一詞不具治療行為無法規管,但其所使用字眼已經嚴重誤導民眾。一般註冊的心理治療師受法規規管不得恣意對工作進行宣傳,然而一些坊間單位卻可明確稱其「訓練」可以使孩子脫離自閉症,這類情況當局有必要介入監管,以確保居民的健康權益。
此外,由於兒童心理治療在本澳尚未普及,在早期療育中兒童的心理治療往往是很容易被忽略的一塊。事實上,特殊需要兒童除語言、職業及物理治療外,適當的心理治療對發展障礙及情緒行為等心理困擾的兒童都有莫大助益。但有業界反映心理治療的重要性仍需加強重視;且受傳統觀念影響,心理治療未能及早介入到這些有需要的兒童。
對此,黃潔貞提出以下質詢︰
一、對於坊間有自稱以心理訓練的服務,能代替心理治療使孩子脫離自閉症,明顯存在不正當的宣傳行為,請問當局未來將有何規管措施,保障業界的權益?未來如何加強宣傳相關訊息,讓居民得到正確的心理服務?
二、在早期療育中若提供心理治療對她們會有更好的治療效果,但目前有需要者只是一知半解,請問當局未來會否增加有特殊需要兒童心理治療服務方面的支援,讓有他們得到更適切的治療與支援?
三、心理專業範疇涉及面甚廣,請問當局未來會否因應專業發展需要,為不同心理範疇的專業建立認證制度,讓專業更有序發展,為市民提供更專業服務?
取自2019年9月19日華僑報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