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9.7港人來澳販毒增加須正視 黃潔貞促修例重罰
|司警近日先後破獲涉及港青來澳販毒案件,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立法議員黃潔貞肯定執法部門的嚴厲打擊及高效破案,惟近年販毒集團為高額利益僱用香港居民來澳販毒,令在澳涉毒案件增加,直接危害社會治安及市民健康,有關部門必須加倍正視,促請當局適時修法,定期與香港警方及海關舉行警務會議,加強交流,遏止香港居民來澳販毒。
黃潔貞表示,八月份她就有關促修“禁毒法”以阻嚇毒品相關罪行作出書面質詢,局方回覆指在販毒刑罰方面,本澳目前對販毒犯罪的處罰已十分嚴厲,並與其他嚴重犯罪的刑罰相協調。但她對比香港的販毒刑責,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毒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港元及終身監禁。而在澳門販毒,最高只判監十五年,相比有明顯差距,難起阻嚇犯罪作用,令港人鋌而走險。
她指出,綜觀澳門近年的販毒形勢,港人來澳販毒明顯增加,青少年跨境販毒和吸毒的情況相當嚴重。按當局在回覆質詢指立法時有必要在譴責毒品犯罪的必要性,與形成特區刑罰的原則之間取得平衡,即可以調整的空間有限。面對販毒案件不斷增加,認為有必要思考,以合理提升處理,真正做到罰當其罪,反映毒品犯罪的嚴重性,增加阻嚇力。
黃潔貞促請當局持續與香港警方及海關開展合作,定期舉行警務會議,共同制訂全方位的青少年防毒工作,包括立法、司法、戒毒和社區預防等方面;並加強在情報交換、合作打擊、司法互助。
取自2019年9月7日澳日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