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7議員關注外傭輸入穩定性 勞工局:一直改進申請程序
|社會關注非本地居民以旅客身份在澳門尋找工作並轉為外地僱員,或外地僱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後,利用剩餘的合法逗留期繼續留澳尋找工作的現象,為容易導致外地僱員制度的管理混亂。政府修改《聘用外地僱員法》法案,規範擬從事非專業及家務工作非本地居民,必須以工作為目的入境,方具條件獲批給「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續期情況除外),並需以此憑證從澳門特區以外地區入境。法案上月5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已提交立法會常設委員會細則性審議。
在昨(6)日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議員黃潔貞提出口頭質詢指出,法案未來將規範防止以旅客身份入境轉為外僱,有關涉及外僱各項法律配套至今未有系統性規劃,但已有不少外僱僱主反映,擔心法案生效後,外僱入境時間可能變得更長,導致外傭減少,工資上升,對收入一般家庭影響甚大,特別是雙職家庭,未來聘請外傭只能透過中介,但並無規定中介有培訓家傭責任,未能解決質素參差問題,質詢政府政府未來如何確保外傭輸入的穩定性及即時性,加快審批流程,避免外傭數量及薪酬波動,影響家庭生活。
黃潔貞指出,目前本澳家傭人數近30,000 人,佔本澳人口二十分之一,然而本澳並無完善政策對外傭群體規管,有關涉及外傭的各項法律及措施到底如何互相配合,至今仍未有一個系統性的規劃與落實時間表,同時怎樣確保外傭輸入的穩定性與即時性,加快審批流程,以及期望政府可正視外傭衍生的治安等問題。
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回應指出,當局一直持續優化有關的申請程序,如家務工作外僱的輸入及續期申請,現時本局在收齊文件的情況下一般會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另外,自2015 年起,對於申請人(澳門永久性居民)為以家務工作為主的外僱輸入及續期申請,已在聘用許可內設定「自動續期」條款,讓僱主毋須再向勞工局提出聘用許可的續期申請,只需要前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為以家務工作為主的外僱辦理藍卡,減輕市民奔走行政部門的時間及次數。
當局指業界認為毋須強制交「行為紙」黃潔貞在會上再追問,是否會建立家傭資料庫及修例要求家傭需提交「行為紙」等,以回應僱主訴求,列席的治安警居留及逗留事務廳代廳長魏瑞斌表示,業界認為以本澳目前的治安狀況,暫時沒有需要全面推廣非本地居民來澳工作要交「行為紙」,當初只要求越南籍外僱來澳工作需提交有關證明,是由於他們在澳的犯罪及的逾期逗留情況較嚴重。
取自2019年8月7日力報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