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17黃潔貞促完善廉政建設
|廉政公署(下稱“公署”)是維持本澳社會廉潔,確保政府公共行政部門合法地和公正地施政的重要部門。多年來,公署在反貪、行政申訴及宣傳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每年的年度報告都會揭發不少違法個案及對違規部門提出了改進建議,對推動本澳的廉政建設發揮著重要作用,任重而道遠。對此,社會都會高度關注廉政公署每年發表的公署年度工作報告並期望公署可以繼續發揮作用,共建廉潔高效的政府。
今年報告指出2018年公署共接獲 733 宗投訴及舉報個案,當中屬反貪範疇的有 141 宗,屬行政申訴範疇的有592 宗 [1]。其中公職人員受賄或收受利益的貪腐案件有所減少,但公職人員實施詐騙、偽造檔、濫用職權等有所增加,特別有個別公共部門領導利用自身的職位以權謀私而觸犯刑法 [2]。顯然這種情況並不理想,反映現行公職制度在規範公職人員依法施政,避免濫用職權方面有改善空間。要構建高效廉潔的政府,必須從完善的制度化建設著手,進一步構建堅穩的上層建築,強化官員的政治責任感。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 公署報告對各涉案部門指出問題及提出了很多建議,請問特區政府未來將如何進一步透過完善各政府部門的監管制度及措施,以強化公職人員的守法觀念及部門執法,進一步提升特區政府的廉政建設?
- 政府在口頭質詢大會指今年會根據早前成立的工作小組的檢討結果及建議,首先修訂行政責任方面所涉及的紀律制度及退休與離職制度,在開展諮詢後啟動相關修法工作,完善領導及主管人員行政問責,避免違紀的公務人員藉離職或退休規避或減輕處
分 [3]。但對公署報告中指公職人員及部門領導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似乎在首階段修訂未能全面作出處理。請問次階段修訂將何時啟動及其修訂將包括甚麼內容?政府會否接納報告的意見,加強對公職人員,特別是高層公職人員的監管,提升本澳的廉政水準?
[1]. 2018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
[2].同註1
[3]. 2019年3月28日,澳門日報,B02版,當局加強培訓促公僕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