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2 加強打擊賣淫 淨化社區環境
|經過當局近年加強打擊賣淫,在酒店附近直接招攬客人的情況有所收歛,但有部分賣淫活動卻漸趨隱蔽化,流鶯在北區及舊區等地大量以俗稱「一樓一鳳」的方式入侵舊樓,更甚是可能透過網絡、通訊軟件等進行宣傳,令警方更難以發現,長期對社區居民造成嚴重滋擾,影響社區安寧。
本人就曾收到過求助反映,相鄰單位長期從事賣淫活動,大廈經常有陌生男子出入,又經常按錯門鐘,嚴重影響她們家庭的生活與安全。雖然經協助後警方曾作出處理,但同一單位不久後又死灰復燃,最後只能以單位經營非法旅館的方式,讓旅遊局封屋才得到解決。事實上,上述類似情況不在少數,本人認為其原因在於相關違法成本過低。而最近保安司司長在立法會辯論時也同樣表示,現時賣淫只屬行政違法,只能以罰款、遣返、禁止入境或非法勞工等方式處理,始終不是名正言順以相關罪名打擊。
因此,本人認為無論是法律部門還是各個執法權限部門,實有需要共同探討現時整個打擊賣淫的系統,包括執法與法律層面上是否有改善的需要。建議在短期內,當局應盡速設立專門的聯絡及打擊機制,包括專門的報案渠道,每月的恆常性打擊行動,以及與旅遊局等部門的協調機制;在中長期上應根本檢討法律,明確賣淫的法律及有關色情方面的定義,加重違法成本,提高執法成效,運用多種手段強力打擊社區賣淫,阻嚇死灰復燃的情況,淨化社區環境。
2018年12月12日力報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