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9 立書面質詢 黃潔貞:促政府儘快規劃閒置官地及回收土地
|本澳地少人多,土地資源彌足珍貴,社會一直冀望當局合理且充分利用政府擁有的閒置土地,解決現時居民在住屋、活動空間、停車泊車等方面的需求。雖然近年政府積極收回非法霸地,以及批給失效的土地,充實土地儲備,但由於無儘快作出規劃,導致不少官地出現閒置情況。
事實上,官地閒置不僅是浪費珍稀的土地資源,雜草叢生更引起蚊蟲滋生、垃圾堆積、非法耕作,甚至曾出現重複霸地等亂象 ,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作息。雖然當局曾表示收回的閒置土地優先考慮建設公屋和公共設施 ,但參考《公共房屋需求研究》(下稱《研究》)已規劃用作興建公屋的土地,發現大部分收回的官地並未納入其中。另一方面,即使成功收回土地,當局對於部分面積較小的用地,也有公屋項目“做大唔做小”的傾向。加上過去政府曾規劃用以興建4,600個公屋單位的七幅土地中,現時僅舊發電廠地段得到確定利用,正進行公共房屋的前期工程,其他如林茂塘AF地段、祐漢舊諮委等至今仍在閒置“養草”,這些閒置土地如何利用,社會亦不得而知。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 當局過去曾指大部分批給失效的土地都正進行司法程序 ,但近期已陸續有部分案件被終審法院正式宣告批給失效 ,可以開展後續發展規劃。為此,請問當局能否儘快規劃近期及未來收回的土地用途,並適時向外界公佈更多相關的土地資訊?
- 《研究》指已現時規劃用作公屋單位的用地中,並不包括收回的閒置土地。但同時,當局又曾表示相關土地收回後,優先考慮建設公屋,這意味著未來公屋供應理應可多於《研究》所指的數量。為此,請問當局有否適時更新研究數據,定出公私樓目標比例並及早公佈更多用以興建公屋的閒置土地,穩定市民對公屋房屋供應的信心?
- 對於部分面積較少,又或短中期內未能發展的官地,理應尋求其他使用或發展的途徑,而非任由其閒置,浪費珍貴土地資源。為此,請問當局會否將有關土地重新規劃並撥作其他公共用途使用,例如各區長期缺乏的公共休憩設施、運動場、臨時停車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