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11 去年十月發生教局至今始悉 黃潔貞質疑通報漏洞

去年十月發生教局至今始悉 黃潔貞質疑通報漏洞

立法議員黃潔貞高度關注疑有學童被性侵,案件雖然仍在調查中,但案件去年十月已發生,至本月九日教青局才知悉,可能有人刻意隱瞞,或學校、教青局或部門與部門間的通報機制有漏洞;對校園危機及懷疑性侵事件的處理未能有效發揮作用。

若隱瞞大件事

黃潔貞指,有消息稱學校在去年十月已知悉事件,但教青局表示日前才收到學校通報,並按程序開展危機處理。認為教青局的“學校運作指南”制訂了危機處理機制及程序,並設立危機管理小組、危機事故支援小組,但甚麼類型的事件需要通報,指南上並不清晰。校園危機事故定義空泛,只簡單舉例學生遭遇交通意外、學生自殺、校園暴力等。因此,倘去年已發生事件,但學校最近才通報教青局,當中有否存在知情不報,或延誤通報?當局需要探究原委。

現行指南中的“保障及處理受助學生受性侵犯指引”,其適用範圍只是學生輔導員,但懷疑事件有可能透過老師、同學、社工或其他人士發現。其次指引要求輔導員對懷疑性侵事件,先自行受侵犯的程度或危險性,才進行下一步通知學校負責人、家長及報警的程序,但黃潔貞指會否間接拖延調查取證。

另外,現時案件是由家長主動報警,黃潔貞認為無論警方的調查結果如何,消息已引起家長的擔憂。認為社會、政府及學校都應重視及防範,促當局立即檢討,包括訂立更明確的學校危機處理程序,以及完善溝通機制,令社會及學校各成員都認識和參與其中,提升揭發危機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