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26 黃潔貞倡訂假結婚專門罪名
|行政當局正考慮在修訂中的出入境法律法規,就“假結婚”行為訂定專門罪名,以遏止犯罪。立法議員黃潔貞對此表示認同及支持,訂立“假結婚”罪名,較過往以“偽造文件罪”控告更具針對性,可填補法律漏洞。現階段應加強宣傳教育,鼓勵市民舉報,官民合作才能提高執法效益。
犯案一年百五宗
黃潔貞提到,隨着本澳經濟發展,社會福利及就業環境等相對優越,吸引部分外地人士設法取得本澳居留權。其中,不法之徒利用夫婦團聚可取得澳門居留權的政策,以各種利益引誘本澳居民以“假結婚”之名獲取不法利益。“假結婚”行為危害社會,除會侵蝕澳門公共資源,更衝擊夫妻與家庭倫理觀念,影響社會秩序。
例如早前被揭發的某個案顯示,一名本澳居民與內地女方於二○○九年結婚,後於二○一二年離婚,女方擬申請其現任丈夫來澳而被揭發罪行;另一個案則涉及澳門居民與他人“假結婚”以申請經屋,無不說明“假結婚”行為的負面影響。數據顯示,二○一○至二○一二年三年間,每年分別有五十五宗、五十二宗及八十宗“假結婚”,二○一六年則有一百五十宗,可見問題愈趨嚴重,有必要積極應對。
修法須具針對性
她認同政府就“假結婚”行為訂定專門罪名,以遏止犯罪,期望政府積極研究落實。認為除了訂立罪名外,還應專門訂定協助或組織“假結婚”的中介人之罪名,以及提高犯罪阻嚇力,完善制度,綜合打擊有關違法行為。此外,建議當局加強研究“假結婚”案件,例如分析犯罪人士的特點和分佈情況等,從而制訂針對性宣傳教育計劃,加強社區宣傳。提升廣大市民對有關犯罪行為的危害性、刑事責任等的認識,以加強防範及拒絕參與不法行為。另外,現時的犯罪個案多由行政當局揭發,倡當局加強宣傳,鼓勵市民舉報“假結婚”相關罪行。
因應“假結婚”多涉及外地人的參與,黃潔貞建議加強區域合作,尤其是警務及區際司法協助,加強情報交流,以及利用大數據等現代科技手段,強化對不法分子及團伙的調查並予以打擊,多管齊下提高執法效益,維護家庭價值及社會秩序。
–澳門日報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