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12 力報專欄–殘疾人士就業政策需持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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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落實「復康服務十年行動計劃」,近年制定了不同種類的措施,包括「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先導計劃」;以及對一個季度內總工作收入少於澳門幣15,000元的全職低收的殘疾人士提供工作收入臨時補貼等,以協助殘疾人士重投社會。然而,據政府提供的最新資料顯示,暫時僅有七名領殘疾金人士參與有關計劃;而殘疾人士參與工作收入補貼措施,則僅有26人,政府有需要檢討政策是否有能有效地推行。
雖然「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先導計劃」自今年開始已將試工期由原來的30天延長至90天,但不少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仍擔心就業適應問題。舉例說,一般人的工作試工期已是90天,但殘疾人士的殘障類型有所不同,亦要考量到身體的負擔程度。再者,由於公開就業便會終止發放殘疾金或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一旦發現工作不合適,在現今社會環境下,殘疾人士找工作和轉工作方面仍然困難,無疑影響了他們參與計劃的意願。
支持殘疾人士重投社會,能減少社會未來的照顧及經濟成本,對殘疾人士本身及各方面皆有好處。為此,本人建議當局未來因應殘疾人士的實際情況來調整延長試工期限,從而鼓勵並讓他們更有信心地投入職場工作。此外,政府作為殘疾人士就業政策的主導者,應帶頭起標竿作用,研究規劃聘用殘疾人士的比例,並率先呼籲有能力的大型企業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讓殘疾人士有更多就業機會。
直選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逢周一至五刊載/ 每天由不同評論員提供)專欄作者文章並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