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26 書面質詢–促加強電子煙及相關製品的監管

 

經修訂的《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下稱《新控煙法》)自本年初正式生效,控煙力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加強。但近日就有媒體報導疑有商家走法律罅網售一種類似電子煙的加熱非燃燒式煙草製品,並聲稱“真煙口感”及“無二手煙危害”等字句 [1],試圖讓公眾造成誤解,值得當局關注。

雖然現時《新控煙法》中已加入禁止對電子煙進行廣告推銷及售賣的規定,而且在禁止吸煙範圍內吸食電子煙,其罰則亦與一般捲煙無異。然而,現時有關商家使用網絡社群進行宣傳及代購,而非實體店面販售,令執法出現一定困難,甚至本人現時在網絡上仍能搜尋到相關資訊。另一方面,在現有法例下個人仍可以攜帶電子煙進入本澳;加上從去年當局就曾在內港檢獲高達二萬支進口電子煙的情況來看 [2],顯示相關產品有一定需求,並通過不同途徑悄悄流入市面。

事實上,大部分人對於電子煙的認識並不足夠,由於煙商的宣傳及新潮的外型設計,使得兒童及青少年對電子煙的戒備減低,甚至可能相信電子煙是健康的或對身體沒有危害的。但世界衛生組織已經指出,使用任何煙草製品,包括加熱非燃燒煙草製品都是有害的;不論以加熱或燃燒方式吸食,煙草本身便含有有害和致癌物質 [3]。因此,有關商家行為可能會誤導更多市民,包括非煙民或青少年吸食電子煙。倘若政府不加強對電子煙的規管與執法,可能會令電子煙成為未來控煙政策的缺口。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根據2015年澳門青少年煙草使用調查報告指出,本澳青少年的電子煙使用率為6%,與捲煙使用率 2.7%相若,這反映電子煙的的負面影響力與傳統捲煙無異。為此,請問當局未來會如何在法律、宣傳與教育上著手,避免青少年受電子煙所害?
  2. 面對現時有商家走法律罅網售電子煙或煙草相關製品,並作出具有誤導性質的宣傳,請問當局未來在加強執法工作上有何部署,杜絕不法行為?
  3. 由於現時法例並無禁止個人攜帶電子煙進入本澳(例如透過旅行在外地購買回澳),電子煙仍能從較為隱蔽的途徑獲得。因此,未來會否進一步收緊電子煙個人攜帶入境的規定?

 

[1]. 2018年3月5日,商家疑走法律罅網售電子煙,澳門日報,A07版。

[2]. 同註1

[3]. 2018年1月,《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跟進及評估報告2015-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