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21 口頭質詢–多管齊下減交通事故發生

年初接連發生了兩宗嚴重交通事故,引起了社會對本澳交通安全的廣泛關注。而根據最新的數字顯示,2017年第3季交通意外有3,879宗,傷亡人數為1,288名,按年分別增加8.5%及20.4%。首3季共錄得11,087宗交通意外,按年微升0.8%;死傷者有3,547名,其中6人死亡 [1],反映當局近年在改善交通安全的工作上仍然有改進的空間,而交通意外造成的禍害,真是“一單都嫌多”。

值得注意的是,年初兩宗交通事故發生地點都在斑馬線,當中涉及公共巴士司機及外僱人士,並造成人命傷亡,令坊間出現了不同意見。儘管意外原因尚待進一步查證,但意外的發生亦表明現時的交通法律、宣傳教育、技術訓練及道路設施規劃等方面,可能有修改及改善的必要。為此,當局必須認真思考如何提高駕駛者及行人的守法意識,以及時刻注意路面情況,減少交通意外發生的機率。

同時,在修改《道路交通法》方面,早在2015年底的施政辯論中,當局已表示會作出檢討;2016年本人亦透過書面質詢期望當局關注有關法律檢討的進度;及至去年再次發生毒駕、酒駕及不顧而去等交通事件,令社會關注修改《道路交通法》,促請加重刑罰及引入扣分制等,藉此提高對違規違法行為的阻嚇力,可惜直至今年施政報告仍未公佈有關修法工作的具體消息。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過去當局在2016年底回覆本人質詢時指,就《道路交通法》處罰規定與其他法律罰則的協調性等各方面因素,擬定建議方案及作廣泛諮詢以定出最終修法方向 [2],至今已過一年時間,請問有關進展為何?何時才能開展公眾諮詢工作?會否引入扣分制度,加大對酒駕、醉駕、毒駕、超速駕駛等各類交通違規違法的阻嚇力度?
  2. 針對連續兩宗嚴重交通事故均涉及在斑馬線發生,請問當局短期內在道路交通設施(如減速帶、紅綠燈等)、交通執法及宣傳教育上有何改進措施,加強市民及駕駛者的交通安全意識與保障?
  3. 根據交通事務局提供的資料顯示,2017年截至11月可歸責巴士公司交通意外宗數有778宗,即平均每日仍有兩宗以上意外發
    [3]。當局近日亦要求巴士公司要降低意外事故宗數 [4],請問當中有何具體的要求?

[1].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2017年9月運輸及通訊統計

[2]. 保安司司辦公室︰關於立法會黃潔貞議員提出之書面質詢回覆,http://www.al.gov.mo/uploads/attachment/2017-03/2754558d09929afb1c.pdf。

[3]. 2018年1月10日,交通事務局促巴士公司提升服務安全,新聞局,http://www.gcs.gov.mo/showNews.php?PageLang=C&DataUcn=121025。

[4]. 2018年1月13日,交局促三巴再減一成意外,澳門日報,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