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21 力報專欄–避免電子煙成為本澳控煙政策缺口

《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下稱《新控煙法》)自本年初正式生效,控煙力度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強。但近日就有媒體報道疑有商家走法律罅網售一種類似電子煙的加熱非燃燒式煙草製品,並聲稱「真煙口感」及「無二手煙危害」等字句,試圖讓公眾誤解。由於大部分人對電子煙及其相關產品的認識不足,部分人更誤以為吸食電子煙可作為戒煙的方法之一;加上煙商的宣傳及新潮的外形設計,可能會令兒童及青少年對電子煙的戒備減低,甚至可能相信電子煙對身體沒有危害。雖然現時《新控煙法》中已加入禁止對電子煙進行廣告推銷及售賣的規定,而且在禁止吸煙範圍內吸食電子煙,其罰則亦與一般捲煙無異。但在現有法例下,個人仍可攜帶電子煙進入本澳;加上去年當局就曾在內港檢獲高達20,000支進口電子煙,顯示相關產品在本澳已有一定需求,並通過不同途徑悄悄流入市面。

事實上,電子煙同樣含有尼古丁,容易令人成癮;加上世界衛生組織早已指出使用任何煙草製品,包括加熱非燃燒煙草製品都是有害的;不論以加熱或燃燒方式吸食,煙草本身含有害和致癌物質,其危害不亞於傳統捲煙。因此,要避免電子煙成為本澳控煙政策的缺口,本人促請當局未來考慮進一步收緊個人攜帶電子煙入境的規定,並加強對市面及網絡售賣電子煙的監督與執法,減低流入市面的機會;並在宣傳與教育上著手,闡釋電子煙的危害,避免其未來成為影響青少年的新菸害。

直選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 黃潔貞(逢周一至五刊載/ 每天由不同評論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