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6 議程前發言 – 加強區域合作互補,促進本澳醫療發展
|近日,粵港澳三地共同簽署《粵港澳大灣區衛生與健康合作框架協議》,將建立突然公共衛生應急和醫療救治機制,促進粵港澳健康產業發展,構建粵港澳大灣區健康共同體,應對健康挑戰 [1]。有關合作框架內容共26項,涵蓋了醫學人才進修培訓、技術交流、內地執業創業、智慧醫療,以及為港澳居民在內地就醫、養老等方面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
本人認為今次合作可以讓澳門借助鄰近地區的優勢與經驗,推動本地醫療發展,以及適當緩解本澳醫療需求緊張的情況;而隨著各種區域醫療合作項目增加,本人更期望能為本澳醫護人員提供更多的進修、培訓與實踐的機會,藉此能破除專科醫療因人口基數少、病例少而產生的制約,為未來本澳發展器官移植,以及一些較為罕見疾病的治療技術等方面都有正面影響,長遠將驅使醫療服務質量得到更好的提升。
為此,澳門醫療體系有需要積極參與有關區域合作,發展跨區醫療,發揮優勢互補的作用。本人建議政府成立專門單位或機構,為本澳公立、私立及非牟利醫療機構積極落實上述框架協議項目,提供各項支援與規劃工作。同時,也有需要確保政府過去在《五年規劃》中提到建設醫療系統的重點工作能如期進行,藉強化自身軟硬體建設為區域合作提供更有利的支撐。
此外,隨著國家大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本澳居民往粵工作、升學、居住及養老的人數將越見上升,未來如何確保在粵的澳門居民健康,亦是政府鼓勵澳人融入大灣區發展的一大因素。去年底行政長官曾在立法會上曾表示,未來將與內地商討在廣東省工作及生活的本澳居民能參與廣東省的醫療保險計劃,與內地研究醫療保障對接的制度 [2],促請當局儘快與內地進行溝通,開展有關討論工作,儘早讓在粵生活的本澳居民得到應有的醫療保障。
[1]. 2018年1月10日,粵港澳簽協議建健康共同體,澳門日報,A02版。
[2]. 2017年11月16日,跨境醫療未有共識,澳門日報,B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