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 調升方案四月實施元旦起出生嬰父母可享 黃潔貞贊同出生津貼追溯
|社會保障基金宣佈,爭取於四月一日生效的出生津貼金額調升建議方案,其效力將追溯至今年一月一日,預計受惠人數約有七千人。另外,行政公職局亦宣佈,公務人員的出生津貼亦擬於今年一月一日生效。
為鼓勵優生多育,行政長官於一八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將社會保障制度出生津貼由現時一千九百五十七元調升至五千元,符合受益人資格的父母雙方均可領取。調升建議方案預計下月於社協常設委員會討論,獲同意後經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爭取在今年四月一日實施,其效力追溯至今年一月一日,亦即今年元旦或之後出生的嬰兒父母,只要符合申領要件,均可按調升後的金額獲發出生津貼。
津貼追溯有先例議員黃潔貞對社保基金設定追溯期的做法表示歡迎,惟其不明當局為何在短短廿四小時內兩度發出新聞稿,前日稱期望調升方案四月一日實施,昨日又再補充追溯期,認為當局對訊息發放的處理手法有待完善。
她表示,近期收到近百位預產期在一至三月的新生兒父母反映,擔心四月生效的津貼沒有追溯效力,對他們欠公允。提升出生津貼是鼓勵生育政策的其中一項重要措施,有助減輕新生嬰兒父母的經濟壓力。調整社保基金津貼金額需行政長官批示,類似批示具追溯效力已有先例。例如一四年調整社保津貼的批示刊登日期是當年六月三日,但當中明訂追溯回當年一月一日,反映追溯效力具可行性。
再者,近年首季新生嬰兒數平均一千五百至一千七百名,即使將有關批示效力提前三個月,政府增加開支亦只有約九百萬到一千萬元。既然提升出生津貼是一八年的施政措施,應以年度調整,讓一八年出生嬰兒的父母得以受惠。
此外,公務人員子女出生津貼法案上月在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按明年公務員加薪後薪俸點計算,法案建議津貼由三千七百三十五元增至五千一百元,建議自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澳門日報A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