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0控煙執法配套需優化
|《新控煙法》今月初起開始生效,除了機場及娛樂場可設吸煙室,所有室內公眾場所全面禁煙,法律亦規定所有巴士站及的士站十米範圍內都不准吸煙(包括電子煙)。為了配合法律生效,衛生局早前聯合民政總署在全澳超過400個巴士站劃定禁止吸煙邊界範圍,以方便市民識別禁煙範圍和執法人員執法。但有不少市民反映邊界指引不清晰,當局採用灰色及白色兩種顏色顯示禁煙標誌及界線,與地面顏色十分相近,而且標誌及界線更已出現掉漆的情形。
此外,本人在法律生效至今的觀察中發現,不少巴士站及公園等禁煙區附近仍然放置設有煙灰缸的垃圾桶,加上界線不清晰的情況下,容易令市民誤墮法網,以為該處可以吸煙。
為此,建議當局完善巴士站的禁煙指示,研究採用黃色或其他相對明顯的顏色作分界線,又或考慮將整個禁煙範圍,用不同顏色、圖案作區分,讓市民以及執法人員能清晰明確禁煙範圍。其次是將巴士站旁或禁煙範圍設立煙灰缸的垃圾桶,更換成沒有煙灰缸的垃圾桶,或者參考香港做法,將煙灰缸位置用遮蓋物蓋住。在其他禁煙配套上,應加強市民對《新控煙法》認知以及公民意識,通過街頭宣傳、活動,讓市民清楚了解《新控煙法》的規定,同時持續鼓勵吸煙者能盡早戒煙,以構建無煙城市。
(2018.01.10力報B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