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調升公僕子女出生津貼法案一般性通過 政府促優生多育增青壯
|立法會大會昨一般性通過調升公務員子女出生津貼金額的法案,建議由現時的四十五點調升至六十點,若以明年每一薪俸點調升至八十五元(現時為八十三元)計算,出生津貼為五千一百元,較調整後的社保基金出生津貼多一百元。
議員恐會重複津貼為鼓勵優生多育,特區政府將來年社保基金的出生津貼金額增至五千元,父母雙方可同時申請。政府早前制訂了《調整出生津貼金額》法律草案,建議相應調整公職制度的出生津貼,並自明年四月一日起生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下午到立法會引介有關法案。
一般性討論法案時,議員黃潔貞表示,從增加公務員薪俸點來提升出生津貼,會出現當公務員加薪,拉大與社保制市民子女出生津貼金額差距的情況,提出可否建立社保基金恆常調整制度。區錦新質疑“為咗一萬文生多啲無咩可能”,他和林玉鳳均關心會否出現重複津貼問題。麥瑞權則認為鼓勵生育關鍵在於解決住屋問題,“你話生幾多,有幾多房屋供應又唔同”,市民有屋可以放心生育。
陳海帆指調升出生津貼只是政府眾多鼓勵生育政策的其中一部分,冀在老齡化社會下,增加青壯年勞動人口。至於社保能否設恆常機制,會將意見轉達相關職能範疇。
她解釋公務員雖然有供社保,但在職公務員只能領取公職制度的津貼,法律有規定不能重複申請。父母雙方若只有一方是公務員,另一方則申請社保的出生津貼。
未來或可投政府屋高天賜同指夫婦生育後會出現住屋問題,追問陳司“幾時畀宿舍公務員?”陳司表示,政府確有考慮在收回的土地或新城預留土地興建公務員宿舍,行政法務範疇現正檢討公務員房屋分配的法律法規,希望將來不只實位公務員能夠競投政府房屋,合同位公務員都有機會競投。
澳門日報A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