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8 羅立文稱申請恆常化是向前行一大步 社屋法案獲一般性通過

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雖然在兩天審議的會議上,眾多議員對政府提案發表不少意見,不過,與會的二十九位議員均投贊成票。列席立法會審議法案會議的運輸工務司長羅立文,亦持開放態度,重申表明法案在小組細則審議法案時,會跟議員「逐條、逐款、逐個字傾,乜都可以傾。」

議員黃潔貞認為,應明確社屋興建標準、戶型和間隔。

羅立文回應表示,社屋事實上存在濫用情況。而房屋局局長山禮度指,長期不在租用社屋居住的個案今年有四十九宗,當中二十九宗個案已退回單位。並表示,局方有長期監督社屋居住情況,對於長期不居住的個案,申請人需要解釋並需獲局方接納,否則需要罰款。

羅司長認同,議員所指「三無人士」問題,形容「中間有個窿」,現時社屋與經屋之間的銜接是存在漏洞。他指,社經屋銜接問題,可以在其後常設會細則性審議法案,與議員繼續討論。

對於法案建議社屋富戶退場機制,他解說,並非收入、資產「多少少」就要退場,若收入或資產超過上限但未超過兩倍,其租金將會調升至兩倍水平;若收入或資產超過上限兩倍時,則租金調升三倍,並只能與房屋局簽訂短期、不可續約的租約,之後強制退場。

對於社屋面積方面,羅立文表示,現時社屋單位面積與經屋一樣,如房間面積不少於七點五平方米,而私樓的房間面積標準則為九平方米。他指,當局並無打算日後訂立三個標準,「我無諗過,但唔排除細則性(審議時)乜都可以傾。」他亦指,現時曾經申請四厘利息補貼享受人及其子女均不能申請社屋,但未來將放寬至四厘利息補貼享受人的子女可申請社屋。羅立文還表示,政府建議將社屋申請恆常化,這是向前行一大步,「如果無地、無信心,我哋都唔會行呢樣嘢。」至於社屋供應量方面,現時共有千多個公屋單位,加上望廈、台山及慕拉士舊電廠地段的公屋,合計共有數千個單位的供應。他期望將於今日刊憲公佈的新一輪社屋申請是最後一次,在九十日的申請期當中,會知道現時有多少社屋需求量。

對於全職學生、脫產進修人士的定義模糊問題,羅立文承認現時確實無相關定義,其後可在細則性討論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