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5 黃潔貞促優化打擊家暴機制
|“家暴法”生效滿一周年,身兼婦聯副理事長的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過往一年,檢察院對家暴行為立案共六十三宗,已作出四宗控訴。認為“家暴法”立法後不斷揭發家暴個案,反映法律成效在有法可依的情況下,起到打擊及預防作用。
但她同時發現,整個打擊家暴機制仍需要持續優化,如加快個案鑑辨、處理及跟進工作,對受虐者提供適切支援,讓受虐者特別是婦女走出陰霾,早日重過正常生活。
黃潔貞指出,除了要揭發坊間家暴,更要幫助受虐者脫離暴力陰霾,解決照顧子女及輔導施虐者等問題。她提到其議員辦事處以及婦聯屬下機構接收過不同類型的家暴個案,舉例如有家暴個案受害人是輪班工作的婦女,離開丈夫獨立生活後,由於工作時間限制,導致無法照顧年幼的子女,礙於生活又無法辭職,“兩頭唔到岸”。
研判糾紛難阻嚇此外,有些學生在家庭被揭發有家暴後,情緒及生活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等。因此,促請政府多關注受虐家庭的需求,並提供適切的經濟、住屋與輔導等支援。
對於部分個案已通報社工局,但僅研判為家庭糾紛,未能確定為家暴的案件。
黃潔貞建議,當局需要持續跟進,歸納出受家暴困擾“高危”人群特徵,找出家暴成因針對性作防治;並盡快引入家事調解服務處理家庭糾紛,有助解決家庭問題,避免有關個案最後不幸演變成為真正的家暴。
黃潔貞認為,“家暴法”生效後,婦聯勵苑的入住率有所提高,宿位十分緊張;而且由於機構需要廿四小時小時輪班工作,人手較為緊絀。局方的前線人員也表示,工作量較往增多,要隨時候命。現時協助受虐者及處理家暴的前線人員壓力很大,認為適當增加院舍及處理家暴的社工人員是必須的,也要加強人員培訓判斷家暴及處理程序。
邊做邊檢討法案黃潔貞相信,現時仍有隱性個案未被發現,建議政府持續強化社區宣傳教育工作;亦呼籲受虐者要正視家暴可能導致的後果,當面對家暴時,應立即尋求適切協助及介入。對於《家暴法》中規定法律生效三年後才會作仔細檢討,黃潔貞認為法律條文上是三年;但在工作流程、措施支援上,都可以“邊做邊檢討”,即時改善或補救,才能對受虐者及兒童提供最大的保障。
(澳門日報B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