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4 黃潔貞促恆常監管保食安
|本澳停售活禽,由冰鮮禽取而代之。議員黃潔貞預料,居民對冰鮮禽的需求必然上升,販賣冰鮮禽的地點亦相應增加。惟有居民反映,有店舖將冰鮮禽隨處擺放,又無適當的冷藏環境,儲存狀況欠佳,質詢當局有否對相關銷售點及運輸過程進行監察,以確保食品安全?
黃潔貞表示,以往輸澳活禽全由指定的供澳養殖場供應,但現時輸澳的冰鮮禽則未必來自有關養殖場,雞販更可自行找尋養殖場和屠宰場合作,處理供澳和屠宰事宜,令人質疑冰鮮禽來源是否較活禽安全。建議當局有必要與內地有關機關合作,研究如何加強從源頭監管供澳冰鮮禽的衛生安全。
她認為,雖然當局表示冰鮮禽進入本澳前後均需進行檢驗檢疫工作,但檢驗後如何控制運輸及零售期間的環境、濕度與溫度等,對冰鮮禽的品質與安全有著重要影響。質詢當局現時有否對相關銷售點及運輸過程進行監察,以確保其食品安全?
隨意擺放難保衛生此外,民署《申領售賣冰鮮肉類准許之指引》中,要求售賣冰鮮肉類店舖應在清潔,且須恆常儲存及展示於雪櫃內——在適當的冷藏(恆常保持於〇至四攝氏度之間)及衛生條件下存放、加工及售賣,並嚴禁將冰鮮肉陳列於雪櫃以外的地方。
但卻有市民反映,有店舖隨意將冰鮮禽放在門口及隨處擺賣,質詢當局對冰鮮禽售賣點(包括超市、凍肉店、街市等)有否進行巡查工作瞭解實際情況,以落實指引的相關規定?
(2017.07.14 澳門日報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