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6 產假少 支援不足 設施近乎冇 準媽媽控訴 育嬰支援嚴重不足
|本澳新生嬰兒出生率已連續12年上升,今年出生率更可能創新高,惟本澳針對準媽媽的支援嚴重不足,以育嬰室數量為例,寥寥可數,記者同時比較兩岸四地有關生育福利及社會配套情況,發現本澳遠落後其他地區,準媽媽質疑當局一方面鼓勵生育,但另一方面不在產假、餵哺權利及育嬰設施上多下工夫,是自相矛盾,慨嘆「未生仔,先憂鬱」。
林詩敏是澳門母乳協會會長,本身亦是一名準媽媽,面對當局對她們「這一小撮人」的支援嚴重不足,她心中滿是苦水,不吐不快。當中以育嬰室數量及內裡設施,最令她「氣頂」。
根據資料顯示,本澳目前的育嬰室設施,主要設置在政府轄下如醫院、各衛生中心,以及身份證明局、澳門科學館等政府部門及機構,商業配套只有兩所大型購物商場設有。政府育嬰室只在平日開放,假日休息,有關情況絕對不能滿足媽媽需要。
已育有兩名孩兒的林詩敏說:「BB係需要定時餵奶同換尿片!啱啱出世嘅就更加頻密,但澳門所謂有即是冇嘅育嬰室,搞到好多媽媽被迫借用食店廁所處理,但廁所窄,連放低BB嘅空間都冇,轉身都有難度。」另外,開奶餵奶又是另一問題:「開奶粉要用熱水,問店員會唔方便,坐熱啲奶就要周圍搵插座;如果BB要『埋身吮』就更麻煩,用餵奶巾遮住,周圍啲人就會報以奇異眼光。」林詩敏坦言,育嬰室數量少,很容易導致媽媽減少出外,以及接觸人群,久而久之增加患上產後抑鬱症風險,她說:「唔通生咗BB就要日日匿喺屋企,冇社交生活咩!」她認為,育嬰室作用是為媽媽提供一個哺乳(包括親餵母乳及使用奶瓶哺乳〉,以及為嬰兒更換尿片地方。理想的育嬰室,需要具備插座以供媽媽泵奶及加熱之用,洗手台供換尿片及沖洗,椅子供媽媽坐下休息,另外,最好當然設有布簾作間隔,以增加獨立空間予媽媽餵哺嬰兒。
匿在家增患產後抑鬱症風險隨著近年世界各地推崇母乳餵哺,醫生更明言,初生嬰兒抵抗力低,直至兩至三歲時才較成熟,母乳內的抗體、活細胞等,剛好填補這些不足,令嬰兒可減少患上糖尿病、肥胖症、腹瀉、中耳炎及肺炎的機會。惟當局在措施上支援媽媽餵哺母乳,存在嚴重不足。
林詩敏指出,當局雖然鼓勵媽媽餵哺母乳,但根據衛生局2011年統計本澳0至4個月大嬰兒的持續餵哺率只得22%,正好反映社會硬件配套不完善,加上職場措施不到位,令媽媽面對很大壓力。
她解釋,曾有媽媽向她反映,指在辦公室「泵奶」遭到不友善對待,當中包括不獲上司體諒,因不能在辦公室騰出一個獨立空間讓她「泵奶」,她只好在會議室「泵奶」,卻怕被人偷窺或有人突然闖入而尷尬,若在廁所「泵奶」,卻又不衛生,另外,如將已「泵」出的母乳放在公司雪櫃,又會惹來同事微言,質疑「不乾淨」。
彈性安排「餵奶鐘」防尷尬無可否認,強制辦公室設立哺乳空間,並不實際,但她認為,僱主可藉彈性安排,例如在上班時間內提供「餵奶鐘」,讓媽媽在這段時間內,使用一個臨時的獨立空間「泵奶」,或讓她回家泵奶,除可解決問題外,亦能增強員工的歸屬感。
根據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第54條及第55條規定,在分娩當日勞動關係超過一年的女性僱員,可享有56日(八周)有薪產假。但林詩敏認為,只有八周的產假,對新媽媽休息及體力恢復上,明顯不足夠,而在熟習如何照顧嬰兒情況下,貿然要媽媽返回工作崗位,亦不合理。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制訂的《2000年保護生育公約》中,訂明在職婦女應享有14周有薪產假,澳門現行產假天數,與國際標準相距甚大,在兩岸四地中,亦排行末位。當中有媽媽反映,申請無薪假照顧嬰兒亦不容易。
最後,根據現行《勞動關係法》第50條規定,男士只有兩天無薪侍產假,林詩敏認為,在生產過程中,準媽媽承受很大壓力,丈夫的陪伴尤其重要。
然而,男士有薪侍產假在社會討論多年,至今未見曙光,她期望當局改善及優化有關情況,以增強婦女生育信心,才能夠做到真正落實鼓勵生育口號。
產假一地兩制
澳門大部分打工仔,產婦只享有八周產假,丈夫更只得兩天無薪侍產假,惟公務人員卻享有截然不同的待遇及安排。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本澳女性公職人員可享90天(12周零六天)產假,子女滿一周歲之前,每一工作天可缺勤一小時以作餵哺母乳,至於男性公職人員,享有五天有薪侍產假。有意見認為,一般打工仔應與公務人員在產假及男士侍產假的待遇與安排上看齊,以彰顯社會的公平性。
保障婦幼權益 黃潔貞倡修訂法規今年初,立法會議員黃潔貞曾就準媽媽支援議題提出書面質詢,指當局雖積極提倡生育,但在公共場所設置育嬰室上,缺乏法規配合,令在不同地方設立育嬰室成效不彰,她建議當局可參考香港或台灣做法,例如訂立設置育嬰間規定,作為中至大型商場投標要求,規定遵守相關設施指引。
至於產假及侍產假方面,她認為當局有需要增加天數,以確保女性生育後得到充分休息,亦要為餵哺母乳媽媽提供法律保障,她期望當局將建議一併納入《勞動關係法》修訂內,藉此營造更好社會環境,推動婦幼權益,有助提高本澳出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