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9 打擊輕微家暴行為 議員籲受害人舉報

《家庭暴力防治法》日前在立法會全體會議獲一般性通過,法案建議家暴行為列為公罪,引入中止訴訟程序、調解會議,社工局向家暴受害者提供臨時居所、經濟援助等。

有線電視節目《議員講壇》邀請立法議員黃潔貞、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聯席代表蘇嘉豪,討論法案內容。

黃潔貞表示,現時家暴個案中,大部分受虐者均是女性,相信立法能給予女性更大勇氣作出舉報,遇到不公平對待時,可透過法律追究。

針對社會擔憂法案定義「輕微家暴」難執行,她認為,當局需加強宣傳《家暴法》內容,鼓勵受輕微家暴者站出來舉報,對施暴者起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