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7 6點解釋加強部門清晰諮詢指引

近年政府對法律和措施的公開諮詢不斷,惟最終推出的政策措施卻與民意大相逕庭,遭社會批評諮詢成效不彰。昨在行政法務施政方針辯論上,對於有議員要求政府檢討《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的執行情況,行政公職局回應指,已對《指引》的執行情況作出檢討,就6大方向對各部門作針對性解釋,公職局未來亦會跟進解釋執行情況。

議員黃潔貞表示,現時政府諮詢組織機構繁多,部分諮詢組織人員身兼多職,但諮詢組織委員提出的意見有否被政府接納或使用,公眾全不知情。

她指出:現時政府雖對諮詢組織成員任期,連任、兼任等都提出要求和修改,但對於如何提升諮詢的透明度和成效完全沒有?墨,提問政府未來有何具體措施建立規範、高效率的諮詢回饋機制,提升諮詢組織架構的有效性?

黃潔貞又提到,近年社會有不少聲音質疑,《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雖明確公共政策按層次分為重大政策,惟各部門同一時段推出多份法案和諮詢文件向社會諮詢,密集式諮詢讓居民有吃不消的感覺,加上根本沒有科學性釐訂的標準區分重大政策或其他政策措施,導致部分沒有進行公開諮詢的法案或政策措施,在推出時遭到居民極大反彈。

另一方面,諮詢後的意見收集需時過長,對於現今發展迅速的社會,諮詢過長才出台法案,令法案的原意與原來民意相違背,黃潔貞問及政府會否檢討《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的執行情況,會否明確指明諮詢政策的範圍、界定諮詢的對象和平衡諮詢對象的比例,以至將諮詢意見廣泛應用?

重視諮詢報告製作時間

行政公職局代局長高炳坤回應表示,《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自2011年實施至今,不同部門對《指引》有不同的理解,公職局對《指引》的執行情況已作出檢討,就6大方向作針對性解釋,包括界定《指引》的適用範圍,例如甚麼問題屬於《指引》規範的範疇,否則如果每一項目問題都納入《指引》,便會出現過去社會批評任何問題都作諮詢,經諮詢過程後可能拖慢事情的解決。

另一問題是諮詢總結報告製作時間長,未能完全符合《指引》的要求,拖延文本的推出,他說行政公職局已向部門特別強調諮詢報告製作所規範的時間,針對社會提出的意見作針對性回應。

高炳坤指已向各公共部門發出上述6點解釋,公職局未來亦會跟進解釋的執行情況。

市民日報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