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4 社區保姆計劃隨時“執笠”
|社區保姆服務試驗計劃推出九個月,成效不彰,至今年三月底,合資格的保姆和使用者分別只有十五和三十一人,甚至僅餘一名幼兒仍須照顧。社工局長容光耀直言“與目標有較大的差距、資源投放與回報成效不成正比”,現階段“不排除任何的可能安排”,暗示社區保姆計劃有可能在今年八月到期後不再延續,隨時“執笠”。
服務申請需求俱低
托兒所的托額增加跟不上出生率飆升,補充托額不足是催生“社區保姆”的最大原因。家庭缺人手照顧從雙職中產家庭,到一貧如洗的單親家庭都存在,但社工局的定位有明顯傾向性。容光耀在回覆議員黃潔貞的書質中稱,是因為大部分托兒所都沒有設置針對弱勢家庭提供優先輪候機制,當其無法中籤且經濟條件不足,出現幼兒照顧困難的機會更高,因此計劃設定家庭經濟收入門檻,在扣除住房開支後,家庭每月總收入不得高於維生指數的兩倍。
容光耀直言服務的申請和需求低,比保姆招募和供應不足更值得關注。該計劃交由三機構負責配對,原計劃每機構招募廿五位保姆,但至今年三月,總共才收到三十六人申請,經評估及格可提供服務的共十五人。原計劃提供一百個服務名額,但申請使用保姆的申請六十三份,具資格的實際只有三十一個。其中廿二名從未接受過保姆服務,大部分因申請家庭事後已找到其他照顧途徑,僅三個由於家庭需時較長但保姆無法滿足而告吹。綜上所述,實際上只有十一名保姆為九名幼兒提供過服務,且其中八名因為另有照顧途徑而不再需要支援。
設置門檻善用公帑
設家庭收入門檻、保姆的“獎勵金”每小時僅廿四元,被認定為影響服務提供和申請數量的原因。澳門的做法,與社區保姆計劃開展成功的歐美顯然不同,他們將社區保姆視為向家庭收入相當的雙職家庭提供幼兒照顧服務的工具,不但不設收入資格限制,且收費並不低。本澳設的“門檻”將有一定收入的家庭拒諸門外,無異於“趕客”。但容光耀不同意,強調政府有責任將公帑運用到實際有需要的家庭上,且“計數”說明:根據一二╱一三年的住戶收入調查,本澳三人住戶每月住屋開支為六千八百元,佔平均消費的兩成八。結合一四年調查所得,本澳三人住戶的月入中位數為二萬七千五百元,將其減去兩成八,即為一萬九千八百元,與當年三人家團維生指數九千九百二十元的兩倍基本相同,故認為該公式是善用公帑的安排。對於放寬月入資格上限的建議,他認為要“非常小心”,不希望衍生對家傭市場、倫理責任及公帑負擔等的衝擊。
黃潔貞建議由政府統一提供社區保姆培訓,提升家長對保姆的信心,容光耀解釋,技術上存在困難,也有可能影響其服務。基於目前機構各自提供的培訓及督導機制均需按照政府統一訂定的標準執行,認為已具質素保證。
(澳門日報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