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3黃潔貞冀當局釋醫患疑慮
|兩名醫生被刑事起訴“過失傷害罪”引起社會熱議。立法議員黃潔貞反映醫護界意見指出,上述判決為業界帶來極大的精神壓力,相信將導致防範性醫療大增,醫療成本亦會上升。希望衛生局及法律部門宜對事件向公衆及業界解釋有關判詞及理據,藉此解除醫患雙方的疑慮。正進行細則性討論的《醫療事故法》生效後,與《刑法典》之間的關係為何亦需要釐清。
樣樣檢查醫費上升
黃潔貞認為,醫療人員普遍對患者細心診察及悉心治療,盡力避免醫療事故發生。但消息指,事件中兩名醫生觸犯“過失傷害罪”,中級法院合議庭認為兩名醫生是“具有特殊的謹慎義務的專科醫生,就不能排除其過失了。”不少醫護人員擔憂病人會形成“專科醫生一定要醫好病人,醫不好就等同沒有盡到謹慎義務、傷害病人的身體完整性,就是犯刑事罪”的錯覺。醫療人員即使未有違反一般醫療規則,亦可能犯上刑事的風險,對於他們來說帶來極大的精神壓力。
醫護界認為個案並非單一事件,將影響醫護人員未來醫療行為取態的原則性,即會否要求求診者進行過量或不必要的檢查,以此來體現其謹慎義務。現時已有病人發出“乜都要檢查,樣樣都要錢,到底有冇需要”的質疑。出現今次個案後,只會令醫療人員更提高警覺,防範性醫療有增無減,隨之整體醫療成本亦會上升,加重了市民及社會的醫療負擔。未來醫患雙方將如何取捨有關的治療及檢查呢?政府有關部門應該對本個案引伸出來的法律問題,向公衆及業界解釋,何謂符合有利於病人診斷而作出的醫療行為原則,又不會被指沒有盡到謹慎義務而需負上刑事責任。
醫生惶恐影響診斷
此外,黃潔貞亦關注現正進行細則性討論的《醫療事故法》他日生效後,其與《刑法典》之間的關係會否再出現類似的情況?未來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及其作出的報告,在《醫療事故法》以至《刑法典》中扮演怎樣的角色?法院在處理觸犯《刑法典》的醫療事件時,當局又如何處理法律界與醫護界在理解和認知有差異等問題?均須相關部門認真跟進,否則影響醫患雙方的關係,甚至令醫療人員惶恐何時墮入醫療事故的陷阱中,影響正常診斷工作。
(2015.06.03 澳門日報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