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3 黃潔貞倡立長者法護老 增家訪上門服務及時發現問題減悲劇

日前網上流傳一段懷疑女兒打罵坐輪椅母親的片段,事件被揭發後,當事人家庭的不幸境況,引起廣泛熱議。立法議員黃潔貞對事件表示心痛,指出本澳對於保障長者權益的工作仍未夠積極,長者服務及家庭支援存在不足。她促請政府盡快展開《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的立法工作和加強家庭支援及長者照護服務。

框架保權利曾諮詢

黃潔貞指出,近年本澳對長者在物質性的福利資助上較過往為多,但對於如何令大衆更重視長者應有的權益和尊重,仍未有太多的實質成果。特區政府早於一一年六月,已就《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框架諮詢公衆,文本中在討論有關訂定長者的各項基本權利、福利與保障上,大原則是長者的基本人權應受保障,不得因年齡而受影響或限制,尊嚴、獲尊重及免受歧視、身心完整、獨立自主等權利更被仔細列出必須包括在長者的基本權利中。

惟草案自一二年八月中完成諮詢後,至今一直未有正式提交上立法會審議,可見本澳社會仍未夠積極推動立法,以保障長者獲得應有的尊嚴。正因為法律的空白,現時相關部門亦未能透過法例規範,直接介入及給予受害長者較適切的支援,促請當局盡快展開《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的立法工作。

黃潔貞認為,隨著社會老齡化及雙職家庭普及,越來越多中壯年人需要擔當家庭照顧者的角色,照顧者缺乏休息時間及情感支援,不斷累積壓力,若長時間得不到紓緩,容易衍生情緒、心理或精神問題,更有機會誘發家暴、家庭問題及社會問題。

首五月求助超去年

社工局資料顯示,近年本澳自殺率、家暴個案及離婚率有上升趨勢,今年首五個月接獲的嚴重家庭問題求助個案已超越去年全年。她認為,當局必須注意有關數字的上升及當中隱性的問題,並加強家庭支援及長者照護服務,建議拓展照顧者服務,支援有長期照顧需要的家庭,如增加院舍為有需要長期照顧的長者提供支援,同時應增加長者日間服務,讓照顧者可以暫緩照顧壓力,有一定的私人時間和空間放鬆自己及處理個人事務;培訓義工為社區家庭提供臨時照顧服務。

另外,為有需要家庭提供電話慰問服務、定期家訪及上門輔導等,及早發現處理問題,減少問題深化及悲劇的發生。

(2015.06.23澳門日報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