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3 黃潔貞:旅客變家傭質素無保證
|截至2015年1月底,本澳逾兩萬個家庭聘用家傭,近年家傭市場問題日益嚴重,家傭服務質素及技能水平愈來愈沒有保證,澳門立法會議員、婦聯總會副理事長黃潔貞表示,由於有關法律滯後、允許旅客來澳找工作及僱主對法律認識不足等原因加劇家傭問題的嚴重性,促請當局盡快完成相關法律修改、加強管制職介所,並禁止旅客來澳找工作及舉辦法律講座加強僱主認識法律。
「關注家傭市場現況,設法保障僱主」記者會昨日下午3時30分假澳門渡船街婦聯綜合服務大樓三樓召開,由黃潔貞及澳門家傭僱主聯會會長歐陽強出席,推動坊間了解現時家傭僱主要面對的部分問題,並促請當局重視。
法律滯後未能有效監管
黃潔貞表示,現時家傭僱主普遍面對3大問題,其一,家傭質素無保證,目前僱傭來澳沒有正式管道,基本以旅客身分入境,透過職介所轉為家務工作僱員,大多數人沒有接受相關培訓,導致工作技能及工作態度均與僱主期望相距甚遠;其二,勞工局對職介所監管不足,《職介所制度》沿用逾20年,去年交社協討論至今仍沒任何進展,法律滯後加上僱主對法律認識不足,導致僱主相信職介所而誤觸法律,並沒有相關法律規定職介所保證家傭技能及身體狀況,出現問題後職介所則完全置身事外。
其三,僱主權益缺乏保障,《聘用外地僱員法》及《勞動關係法》均以僱主對員工的義務和保障為主,來澳家傭在法律上並無要求其具備相應技能水平,未能保障僱主權益。同時,今年反映外僱操守問題亦愈趨增加,甚至涉及刑事成分,但僱主報警後仍需較長時間處理,期間僱主解僱家傭屬無理解僱,迫使僱主只能選擇賠錢結束僱傭關係。
黃潔貞指出:現時家傭被僱主以不合為由解僱或完成合同時可轉職為非專業僱員,導致家傭故意「博炒」,以便轉職為非專業僱員,令家傭僱主成為外傭跳板,影響家傭工作表現,加大僱主所需承擔的經濟成本。
須重罰不良經營職介所
歐陽強補充說,職介所向家傭收取佣金遠高於僱主所付的介紹費,導致職介所保障及照顧家傭一方,隱瞞不良記錄及保護家傭留澳等。還有僱主反映家傭驗身結果與職介所出示驗身文本有出入,如高傳染性疾病。他指出:更有部分職介所暗中經營介紹鐘點清潔工業務,俗稱「黑工」的情況。
對此現象,黃潔貞建議強制外僱須具備工作技能認證或曾接受培訓;禁止旅客來澳找工作。促請當局盡快完成《核准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制度》的修改;建立機制並由專門人員主動調查職介所;加強處罰不良經營的職介所;全面檢視法律,訂立專門法律即家傭獨立規管及小組處理外傭問題。
她又希望當局定期舉辦法律講座,並要求僱主或其家人參加;加快處理涉及外傭的刑事案件,以便妥善處理勞動關係,避免衍生其他社會問題。
(市民日報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