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1 黃潔貞倡內傭持證上崗
|近年本澳對外傭的需求持續增長,立法議員黃潔貞認為目前外傭職業技能參差。她提出口頭質詢,期望未來輸澳的內地家傭必須持證上崗,以保障來澳家傭在技能方面有基本水平。
黃潔貞指出,不少僱主反映部分家傭見工時,對僱主的要求千依百順,通曉的技能亦無懈可擊,但上任後卻“面目全非”。當僱主發現“貨不對辦”,甚至發現有意搗蛋的不良家傭,只好受“不平等條約”所限,無奈賠錢請客,嚴重的更被形容是“賠錢送瘟神”。她期望未來輸澳的內傭必須持證上崗,以保本澳家傭在技能方面有基本水平。但內傭祇佔全體家傭的百分之一點五,祇能在家傭市場激起小水花,長遠有賴當局完善相關法律規管。
她質詢當局,要求交代可有方案改善家傭行為不規範的現象?當局對於現時外地旅客入境後,以旅客身份直接申請入職家傭,並留澳工作,一直沒有幹預,是否意味當局處於放任態度,容許這個趨勢繼續存在?
另外,當局會否考慮針對家傭的特殊性,修改及完善相關法規以保障家傭和僱主?同時,如何修訂《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制度》來改善現時外傭市場不規範現象?
(2013.11.01 澳門日報 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