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5 交通局與巴士公司同樣混賬 眾議員促政府問責痛懲官員

廉署就交通局與巴士公司的調查報告一出,議員反應極大,有意見指事件反映交通局應好好反省,有意見指雙方訂定合同條款含糊,致令出現如今的大錯漏,更有意見指交通局運作混亂,嚴重損害公眾利益,要求劉仕堯應下台謝罪。

議員高天賜表示,過去曾多次向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反映,訂定巴士服務合約時,必須慎重考慮,顧及整體社會公眾利益,如今政府採用「提供服務合同」的方式,令當局在巴士服務到期後,沒法收回經營巴士服務的財產,反映交通局運作混亂,嚴重損害公眾利益。

考慮收回巴士經營權

高續稱,今次事件嚴重影響特區政府管治威信及形象,要求向劉仕堯問責,並成立專責小組跟進調查。議員陳美儀認為,社會一直質疑新巴士服務模式及服務質素。有不少市民向她反映,曾遭巴士司機無理對待,包括走空巴,飛站,被車門夾傷等,今年更發生有巴士公司破產事件,一連串事件反映巴士服務模式存在極大漏洞,但特區政府一直未有採取適當行動,提升巴士服務質素,顯示合同訂定的服務條款含糊。按照現時的合同規定,政府向三家巴士購買巴士服務,並須向各公司提供補貼。陳美儀建議當局,考慮於合同期滿後,收回巴士服務的經營權,交由政府自行管理。又指事件應向有關官員問責。

議員陳明金及黃潔貞亦要求當局須儘快解決事件。陳明金指政府講求依法施政,豈能容許有關部門作出違法行為,希望交通事務局檢討及完善所作的缺失,糾正清楚。

黃潔貞則認為,行政當局有必要了解廉署的報告及建議,研究當中的可行性,政府亦應嚴肅處理報告中的違法行為,權責有關部門介入處理。

(2013.11.15 力報 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