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7 黃潔貞認延長租用不可取
|政府正申請延長租用維澳蓮運資產三個月,繼續營運其巴士路線。交諮委鄭煜對做法感失望,認為現有可能出現新營運者願意接手經營,政府應抓緊接下來的三個月時間做好相應的部署,訂定具體的處理日程表接受公衆監督。立法議員黃潔貞認為,申請延長租用的做法確保公交服務平穩,但並不可取,叫居民難以接受。
遲疑不決得個拖
維澳破產事件已達半年,但當局在最後四天前,才公佈欲延長租用維澳資產。黃潔貞稱,當局一貫不緊不慢的處理風格,令居民進一步質疑處理公共事務上,為何遲疑不決、拖之又拖,會否出現拖無可拖、租無可租的情況下,才作出最終決定?加上最近數次的公交問題,不僅未能達到居民的期望,連處理過程過於保密,使得政府離“陽光政府”、“透明施政”的目標背道而馳,讓居民感到政府在處理重大民生問題上,精神疲憊,手法遲緩,不單有失陽光之名,也減少了向公衆諮詢說明的機會。
縱然巴士服務關乎居民出行的重大公共服務,當局採取審慎態度有必要,但至今仍未有確定的方案及解決問題的時間表,令居民質疑當局改善巴士服務的信心。若未來三個月過去後,又出現勢成騎虎的局面,容易使政府形象產生負面影響。黃潔貞促盡早公佈有關方案內容,以挽回公衆信心。
破產案應速判決
鄭煜則建議,既然有新營運者有意接手經營維澳蓮運的巴士路線,政府應列出接下來三個月處理維澳巴士路線服務的日程表,包括新舊公司如何過渡、交接的部署、新經營者的服務標書內容,以及倘涉購買舊公司車廠、車輛、維修等設備,如何保障舊員工的飯碗和至少維持現有的福利水平等問題;還有如何處理新經營者與另外兩家巴士公司的服務關係,以及有關標書是否能體現公平原則等,均須向公衆交代,並讓另兩家巴士公司知悉。
另外,鄭煜促請司法機關盡快處理好有關維澳破產的判決,向公衆公佈資產清算狀況等。他不同意由政府成立公司營運維澳,認為此舉對另外兩家巴士服務公司不公平。
(2014.03.27 澳門日報 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