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6 流動數據服務投訴多 先通知後購買未可行 許志樑:實時查詢得一間
|手機程式自動更新、漫遊數據、觀看短片等,皆需使用大量流動數據,居民較易在不自覺間“爆用量”,收到“震撼帳單”時才後知後覺,隨即怒火中燒。電信管理局代局長許志樑表示,現時四家電訊營運商已推出五百元“收費上限”,且有一家營運商提供較“實時”的數據用量查詢服務,另有一家將於來年推出類似服務。然而,多位議員不賣帳,認為政府過分被動,處理投訴又“冇曬聲氣”。
每年逾二百投訴
據統計,電訊服務類為近兩年消委會接獲最多投訴個案的類別,每年有二百多宗。議員關翠杏質詢當局曾提出的“先通知後購買”(即服務計劃數據量用畢後,營運商先停止用戶的流動數據服務,待收到額外購買使用量通知後,再恢復服務)措施何時實行?當局有何機制確保消費者提出的收費爭議得到合理仲裁?電訊營運商的計費系統是否可靠?
許志樑回應,縱使電訊營運商起初不願“就範”,但經當局推動下,四家公司已推出約五百元的“收費上限”措施。另有營運商推出數據使用量提示短訊服務,減少了“天價帳單”的發生。在“實時”查詢數據使用量訴求方面,現時只有一家營運商能提供接近“實時”的查詢服務,另有一家則於明年推出。當局在接到收費爭議後,會核查服務使用費的單價與政府的收費審批記錄是否一致,並核對收費系統的記錄是否與網絡數據中心相符,以確認計費系統運作正常,現未發現營運商的計費系統有問題。
公婆各說各有理
他同時指出,每位使用者有不同需要,有人支持“先通知後購買”,但亦有人認為該措施侵犯了使用者享用服務的權利,需要磋商。許志樑解釋電訊服務收費爭議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用戶在不知情下使用了過量數據,故認為收費不合理。但站在營運商角度,他們確實提供了服務,按量收費天經地義。當局會加強宣傳工作,提醒居民注意程式自動更新時所使用的流量,盡量減少爭議。
關翠杏不滿當局政績,批評現時只有一家營運商提供較“實時”的數據查詢服務,政府監管工作過分被動。高天賜及黃潔貞希望消委會介入為消費者維權。麥瑞權不滿去年向前局長陶永強反映的投訴現時仍不了了之,籲去年十月中旬始代任局長的許志樑“新人亦要理舊事”。